《冰与火之歌:第二卷列王之争》第11-15章

原标题:《冰与火之歌:第二卷列王之争》第11-15章

第十一章 席恩

派克城周围虽无停泊之处,席恩仍想从海上看看父亲的城堡,一如十年之前。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战船载他远离家园,去作艾德·史塔克的养子。那天他站在船栏边,听着船桨划水和桨官的鼓声,望着派克城在远方逐渐缩小。现在,他想看着它从眼前的海平线上升起,慢慢变大。

于是“密拉罕号”顺着他的意思驶过陆岬。船帆抖动,船长咒骂着强风、船员和贵族少爷的愚蠢想法。席恩拉起兜帽,遮挡飞溅的层层浪花,引颈望乡。

岸边全是尖石绝壁,整个城堡彷佛与之结为一体,塔楼、城墙、桥梁和悬壁有着同样灰黑石材,同样恶浪侵袭,同样暗苔攀附,同样鸟粪遍布。葛雷乔伊家族堡垒所在的角岬,曾经如剑一般地刺进海中,然而历经浪涛日夜拍打,早在千年前这块土地便已支离破碎,如今只剩三座贫瘠荒岛,以及十二根高耸巨岩,彷佛祭祀某个无名海神的圣殿支柱,怒涛则继续肆虐其间。

派克城高耸于三岛与海柱之上,与它们浑然一体,其势阴沉而不可侵犯。通往最大岛的石桥所在陆岬被高墙所阻隔,巨大的主堡便位于该岛,远处则是“厨堡”和“血堡”,各自占据一座小岛。海柱上有高塔和外屋,倘若彼此距离近,便以封闭的拱形通道相连,若是距离较远,则用长而摇晃的木绳吊桥衔接。

圆形的“海中塔”自最外岛如断剑般的裂口处拔高窜起,这是城堡最古老的建筑,其下的陡峭海柱被无数浪花摧残,几被腐蚀殆尽。高塔底部有几世纪以来累积的白色盐晶,上方的楼层则爬满绿色地衣,像是盖了一层厚厚的毯子;尖锐的塔顶色呈烟黑,守夜篝火长年不绝。

父亲的旗帜在海中塔顶飘动。密拉罕号距离太远,因此席恩只看到旗帜本身,但他很清楚上面的图案:葛雷乔伊家族的金色海怪,手脚蠕动,背景墨黑。旗帜高悬于铁杆,在劲风中颤动,宛如挣扎欲飞的鸟。此地没有史塔克家冰原狼飞扬跋扈的余地,葛雷乔伊家的海怪不需寄居其阴影之下。

席恩从未见过如此慑人的景象:城堡后方天际薄云疾走,隐约可见彗星的红尾巴。从奔流城走到海疆城,梅利斯特家的人一路争论彗星的意义。这是我的彗星,席恩对自己说,把手伸进绒毛披风的口兜,摸摸油布小袋。这里有罗柏·史塔克给他的信,虽是薄纸一张,却与王冠等价。

“大人,城堡还和您印象中的一模一样吗?”船长的女儿靠着他的臂膀问。

“小了些,”席恩坦承,“大概是距离的关系。”密拉罕号是一艘来自旧镇的南方大肚子商船,载运着葡萄酒、布料和种子,准备前去交换铁矿。船长同样是个来自南方的大肚子商人,他一见到城堡下方的崎岖岩岸,便噘起厚厚的嘴唇,远远避开滩头,对此席恩颇感不悦。换做是铁岛出身的船长驾驶长船,一定会沿着峭壁,穿过横跨主堡与城门楼之间的桥梁,然而这个肥胖的旧镇佬既无那种技术,也没有够格的船员,更没有勇气尝试这样的行为。于是他们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航经派克城,席恩只能远远眺望。即便如此,密拉罕号还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没撞上礁石。

“这里一定常刮大风。”船长的女儿说。

他笑道:“岂止风大,还湿冷得紧。老实讲,这是个很艰苦的地方……但我父亲大人曾说,艰苦的地方才养得出坚毅的人,而坚毅的人将统治世界。”

过了一会儿,脸色变得像海水一样青的船长走过来向席恩打躬作揖,问道:“大人,我们可否立即入港?”

“可以。”一抹浅笑拂过席恩嘴唇。他不过靠点黄金,便使这旧镇佬厚颜无耻地卑躬屈膝。若当初在海疆城等他的是艘铁岛长船,这趟旅途肯定大不相同。只是铁岛船长个个心高气傲,难以使唤,见了贵族也不会大惊小怪。铁群岛是个小地方,没有什么大世面,长船则比岛更小。俗谚云“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也难怪这里被称为“万王之地”。一旦你看过自己的王在船栏边拉屎,或在暴风雨中面色发青,便说什么也没法向他们下跪了,遑论奉若神明,所以每个船长都必须强硬。几千年前,“血手”乌伦王说过:淹神造人,人造王冠。

如果他乘坐长船,横跨大洋的时间也会减半。老实说,密拉罕号根本是个行动困难的大澡盆。若是碰上暴风雨,他可不想待在这艘船上。不过话说回来,席恩也没什么好抱怨的,起码他到了家,也没淹死,何况旅途中还有其他“娱乐”。他伸手搂住船长的女儿,“抵达君王港再通知我,”他对她父亲说,“我们回房去。”他领着女孩朝船尾走去,留下她敢怒不敢言的父亲。

其实这原本是船长的房间,但他们自海疆城启航之后,便交由席恩使用。船长的女儿并没有一并交他“使用”,而是自己听话地上了他的床。一杯酒,几句甜言蜜语,她便乖乖就范。对他来说,这女孩嫌胖了点,皮肤和燕麦一样斑斑点点,不过她的乳房握在手里很舒服,况且本来还是个处女。照说以她的年龄不应如此,席恩稍觉奇怪。他相信船长对此一定大为不满,可眼看那家伙一边强忍怒火,一边对他卑躬屈膝,脑子里总打着事成后高额赏金的算盘,却也是妙事一桩。

席恩脱掉湿斗篷,女孩说:“大人,回故乡一定很高兴吧?您离家有几年了?”

“差不多十年。”他告诉她,“当初我被送到临冬城当艾德·史塔克养子时,只有十岁。”名义上是养子,实际则是人质。他当了半辈子人质……如今总算重获自由,再度掌握自己的生命,再也不需被史塔克家颐指气使。他把船长的女儿拉近,亲亲她耳朵,“把斗篷脱了吧。”

她垂下眼睛,突然害羞起来,但还是照办了。被海水浸湿的外套从她肩头滑落到甲板,她对他微微一鞠躬,露出不安的微笑。她笑的时候看起来实在有些苯,但他本不指望女人聪明。“过来,”他对她说。

她靠过去,“我还从未去过铁群岛呢。”

“那是你运气好。”席恩抚弄着她的头发,头发又黑又滑,只可惜饱经风吹雨打,有些打结。“铁群岛环境严苛,地形崎岖,既无舒适生活,也无前途可言。活着的时候日子很难过,死亡与你形影不离。人们晚上喝酒寻乐之际,都是在比谁过得凄惨,是和大海搏斗的渔夫呢,还是想从贫瘠土地里挖出一点作物的农人。老实讲,最可怜的要数矿工,他们成天在黑暗中卖命,到头来都为了什么?铁、铅还有锡。难怪古代铁民要外出劫掠。”

笨女孩似乎没听进去,“我可以跟您一同上岸,”她说,“如果您要我的话……”

“你是可以上岸,”席恩搓揉她的乳房,“但恐怕不能跟我一起。”

“大人,我可以在您的城堡里做事。我会洗鱼、烤面包和搅奶油,父亲说我的胡椒螃蟹汤没人比得上。您可以安排我在厨房做事,我可以煮胡椒螃蟹汤给您喝。”

“晚上就帮我暖床?”他伸手去解她胸衣的蕾丝,动作熟练而灵巧。“要在以前,我是有可能抓你回家,逼你作我老婆,无论你愿不愿意。这对古代铁民而言真是家常便饭。所谓男子汉,既要有和他同为铁岛人的‘岩妻’,也要有‘盐妾’,就是从外面抢回来的女人。”

女孩睁大双眼,却不是因为他裸露了她的胸部。“大人,我愿当您的盐妾。”

“恐怕那都是过去的事啰,”席恩的手指绕着她的乳房转,慢慢地朝那颗肥大的棕色乳头靠近。“如今我们再不能拿火把提长剑,乘风破浪随心所欲。现在我们得安心翻地,和其他人一样撒网捕鱼,有点腌鳕鱼和燕麦粥撑过严冬,就算好年生啦。”他张口含住她的乳头,咬得她颤声吸气。

“如果您要的话,可以再把东西放进去。”他一边吸,她一边在他耳际细语。

等他吸完抬头,刚才含住的地方已成暗红。“我要教你一点新东西。把我裤子解开,用嘴巴取悦我。”

“用嘴巴?”

他伸出拇指,轻轻拂过她厚实的双唇,“小宝贝,这张嘴巴生来就是要这么用的。如果你想当我的盐妾,就该乖乖听话。”

她起先有些羞怯,但以一个如此蠢笨的女孩来说,进步得很快,令他十分满意。她的口腔和小穴一样又湿又软,而且这样一来他便不需听她无聊的蠢话。要生在从前,我大概真会收她做盐妾吧,他一边想,一边伸手拨弄她纠结缠绕的头发。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那时我们仍然遵循古道,以战斧而非锄头谋生,不论财宝、女人或光荣,一律强取豪夺。挖矿是外地抓来的俘虏该做的事,种田捕鱼这些窝囊勾当亦然,铁岛人绝不亲自动手。战争才是铁民的正当职业,淹神造人,便是要他们奸淫掳掠,用鲜血、烈焰和欢歌开创新天新地,并用之镂刻名姓。

然而龙王伊耿烧死了“黑心”赫伦,断绝古道,并将赫伦的王国交给软弱的河间人,把铁群岛变成大一统国度中毫不起眼的一滩死水。然而故往那些腥红色的故事依旧在群岛各处的流木篝火和冒烟壁炉边流传,尤其在派克城高大的石砌厅堂里。席恩父亲的名号之一便是“掠夺者之首”,而葛雷乔伊家族的族语则傲然宣称“强取胜于苦耕”。

巴隆大王之所以举兵叛乱,实为恢复古道,而不只是出于称王虚荣。劳勃·拜拉席恩在好友艾德·史塔克助阵之下,为重现古道的希望画下一个血淋淋的句点。如今两人均已不在人世,取而代之的是毛头小鬼,而当年征服者伊耿所创建的国度,业已分崩离析,残破不堪。时机已然成熟,席恩心想,一边任船长的女儿忙着上下吸吮,就在今季,就在今年,就在今天,而我就是最佳人选。他不怀好意地暗笑,心想待会父亲听了不知会是什么表情:他是家中的老么,多年的人质,可巴隆大王做不到的事,却被他办成了。

高潮如暴风骤雨般突如其来,精液喷得女孩满嘴都是。她惊慌地想抽开,却被席恩抓头发按住。事后她爬到他身边,“大人可还满意?”

“还不错。”他对她说。

“尝起来咸咸的,”她低声道。

“像海?”

她点头,“大人,我一直很喜欢海。”

“我也是。”他边说边漫不经心地搓揉她的乳头。此话不假,对铁群岛的子民而言,海洋象征着自由。他本已忘记这些感觉,直等密拉罕号扬帆驶离海疆城,又不自禁地重复忆起。是那些声音,让他想了起来:木材和绳索的嘎吱,船长的吆喝,风吹船帆的绷紧声响,每一种都如自己心跳那么熟悉,那么令人安心。我要记住它们,席恩暗自发誓,我绝不再远离大海。

“大人,就带我一起走吧。”船长的女儿哀求,“我不求进您的城堡,我可以留在附近的镇上,做您的盐妾。”她伸手去抚摸他脸颊。

席恩·葛雷乔伊挥开她的手,爬下卧铺。“我属于派克城,你属于这里。”

“这里我没法待了。”

他系上裤带,“为什么?”

“我父亲,”她对他说,“大人,等您一走,他便会处罚我,他会打我骂我。”

席恩从架上取回斗篷,旋身披上。“作父亲的都是这副德行。”他用银钩扣上披风,“你去跟他说,他应该高兴才对。我干了你那么多次,你不怀孕也难。能生下国王的私生子,这可不是人人都有的荣幸。”她一脸蠢样地看着他,于是他丢下她走出去。

密拉罕号正缓缓绕过一个林木茂盛的陆岬。长满松树的峭壁之下,十几只渔船正忙着收网。大商船离它们远远的,作之字形移动。席恩走到船首,以求更好的视野。他首先看到波特利家族的城堡,小时候这座堡垒是木材和篱笆搭建而成,但劳勃·拜拉席恩一把火将城堡烧了个干净,沙汶伯爵后来用石头重建。如今这座小小的方形堡垒座落在山丘上,淡绿色旗帜悬挂在矮胖塔楼的顶端,上面绣着成群银鱼。

在小城堡看起来不太可靠的保护之下是名为君王港的渔村,码头停满船只。他上回见到的君王港是浓烟密布的废墟,崎岖岩岸边布满长船余烬和舰艇残骸,宛如死去海怪的尸身,房舍也仅存断垣残壁和冷却烟灰。十年过后,战争的痕迹几不复见。村民用旧石筑起新屋,割下草皮搭建屋顶。码头边盖了一间新旅店,足足有旧时的两倍大,一楼用石砖砌成,二三楼则是木头材质。旁边的圣堂始终没有重建,只剩当初的七角基底,看来劳勃·拜拉席恩的怒火已经彻底坏了铁岛人对新神的胃口。

席恩对船的兴致远胜过对神。在不计其数的渔船桅杆中,他瞥见一艘泰洛西的商船正在卸货,旁边停靠着一艘笨拙的伊班小船,船壳全用沥青涂成黑色。除此之外,还有为数甚多的长船,至少五六十艘,停在港外的海中,或是搁在北边的鹅卵石岸上。部分船上的标志来自附近岛屿,像是温奇家族的血月旗,古柏勒头领的条纹黑号角,还有哈尔洛家族的银色镰刀。席恩在其中找寻叔叔攸伦的“宁静号”,却没看到那艘狭长红船的恐怖帆影。父亲的“泓洋巨怪号”倒是停在码头,船首前方有一根海怪形状的巨大灰色铁撞锤。

难不成巴隆大王早已料到他的来历,所以早早召集葛雷乔伊家族下属的诸侯?他不禁再度伸手探进披风,摸摸油布袋。除了罗柏·史塔克,没人知道这封信的内容。他们非常谨慎,不敢将此等要事交给信鸦。然而巴隆大王也不是省油的灯,儿子多年在外,偏选此刻归家,他很可能猜到此行意图,并预做准备。

想到此处他有些不悦,父亲的战争早已结束,而且徒劳无功。现在该是席恩出头的时候了——这是他的计划,也将是他的荣耀,未来的王冠也该是他的。可是,假如长船舰队已开始集结……

他转念一想,这或许只是防患于未然,预先采取防御行动,以免战火蔓延至此。人一老,本就容易提心吊胆,父亲的确老了,指挥铁岛舰队的二叔维克塔利昂也是。大叔攸伦另当别论,可“宁静号”此刻似乎不在港中。这样最好,席恩对自己说,如此一来,我便可以尽早出兵。

密拉罕号逐渐朝陆地靠近,席恩在甲板上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频频扫视岸边。他原本便不期望巴隆大王亲自驾临,但父亲总会派人来接他吧。总管“臭嘴”西拉斯,波特利头领,甚至“裂颚”达格摩。如果能再看到达格摩那张狰狞的老脸一定很棒。再怎么说,他们总不至于对他此行一无所知啊。罗柏自奔流城送出了七只信鸦,后来他们发现没有长船来海疆城迎接,杰森·梅利斯特判定罗柏的信鸦没把消息带到,便又派出自己的。

然而他却不见任何熟悉面孔,没有前来护送他从君王港进驻派克城的荣誉护卫,只有老百姓来来往往。码头工人从泰洛西商船上推酒桶下船,渔民叫卖当日的鱼货,小孩则奔跑嬉闹。一名穿着海蓝色长袍的淹神僧侣领着两匹马,沿碎石海岸缓缓而行,在他上方,一个妓女自旅店窗户探头出来,朝路过的伊班水手招呼。

好些君王港的商人已经聚集在码头上等船进港,密拉罕号刚绑缆绳,他们便高声叫问起来。“咱们从旧镇来!”船长朝下喊,“带了苹果、橘子,青亭岛的葡萄酒,盛夏群岛的羽披风,一匹密尔蕾丝,小姐们用的镜子,还有一对旧镇造的木竖琴,货真价实!”船板嘎吱嘎吱地降下,轰的一声压上码头。“我还把你们的少主给带回来啦!”

君王港商人一脸茫然,呆头呆脑地瞪着席恩,他这才明白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他颇觉恼怒,塞了一枚金龙币到船长手里。“叫你的人把我的行李搬下去。”不等对方回话,他便大步跨下船板。“旅店老板!”他高声道,“我要马!”

“是的,大人。”那人答道,却连个躬也没鞠。他已经忘了铁岛人有多么胆大包天。“我这儿刚好有一匹可用。大人,您去哪儿?”

“派克城。”这蠢才竟然还没认出他。早知道他该穿那件胸前绣了海怪家徽的上好外衣才对。

“那您得赶紧上路,才能在天黑前到派克城哟。”旅店主人说,“我让我家小鬼跟您一道去,帮您带路。”

“不用麻烦你儿子。”一个低沉的声音喊道,“你的马也免了。我来带侄子回去。”

说话的人正是他刚才看到牵马沿岸行走的僧侣。此人一靠近,四周百姓纷纷屈膝跪下,席恩听见店主人低声说:“‘湿发’来了。”

僧侣生得高瘦,一双锐利的黑眼睛,还有个鹰钩鼻,身上穿着灰蓝绿三色相间的袍子,正是大海的颜色,象征着淹神。他腋下用皮带绑了一个水袋,及腰的黑色长发和从不修剪的胡子中缀满了干海草。

席恩似乎想起了什么。巴隆大王向来少给儿子写信,偶有几封也语气唐突,但有次他的确提及自己幼弟在暴风雨中被卷入海里,后来被安然冲回岸上,接着便投身神职。“伊伦叔叔?”他不敢确定。

“席恩侄儿,”僧侣回答,“你父亲大人吩咐我来接你。走吧。”

“叔叔,稍等。”他朝密拉罕号转身,“我的行李!”他命令船长。

一名水手取来他那把紫杉木长弓和箭筒,提着他上好衣服的则是船长的女儿。“大人,”她红了眼眶。他接过衣袋,她作势抱他,当着她自己的父亲、他的僧侣叔叔和岛上居民的面!

席恩技巧地避开去,“谢谢你。”

“求求您,”她说,“大人,我是真心爱着您啊。”

“我得走了。”叔父已沿码头走开老远,席恩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跟上。“叔叔,我没想到是您。经过这十年,我本以为父亲母亲会亲自来接我,或者派达格摩率荣誉护卫来。”

“你没资格质疑派克岛掠夺者之首的命令。”僧侣的语气冷冷冰冰,完全不像席恩印象中那个人。伊伦·葛雷乔伊本是他最亲切的叔叔,个性玩世不恭,开朗爱笑,喜好音乐、美酒和女人。“至于达格摩,‘裂颚’奉你父亲之命前往老威克岛,召唤斯通浩斯和卓鼓两家。”

“这是为什么?长船为什么在此集结?”

“长船集结还会为什么?”先前叔叔把两匹马栓在岸边的旅店前。他们一走到那里,他便转身面对席恩。“好侄儿,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信了狼仔们的神?”

事实上席恩很少祈祷,但这种事可不能在僧侣面前谈,即使是亲叔叔。“奈德·史塔克信的是棵树。不,我才不屑史塔克的神。”

“很好。跪下。”

地上满是石头和泥泞,“叔叔,我——”

“我叫你跪下!怎么,你该不会成了个绿地少爷吧,太尊贵了?”

席恩跪下来。他此行有更重要的目标,说不定还需要伊伦助他一臂之力。为了王冠,裤子上多点泥巴和马粪也值得,他心想。

“低头。”叔叔举起水袋,打开塞子,将里面的海水朝席恩当头倒下。海水浸湿了他的头发,从额头流进眼睛,自双颊淋下,渗进他的披风和外衣,淌到背上,宛如一条冰冷小河直下背脊。海盐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拚命忍住不叫出声。唇上,他尝到海洋的味道。“让您的仆人席恩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伊伦·葛雷乔伊吟诵,“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侄儿,你可还记得祷词?”

“逝者不死。”席恩想了起来。

“逝者不死,”叔叔应道,“必将再起,其势更烈。起来吧。”

席恩站起身,眨眼忍住泪水。叔叔一言不发地塞上水袋,解开马缰,骑了上去。席恩也跟着做。两人离开旅店和码头,经过波特利头领的城堡,进入岩石丘陵。僧侣一句话也没再说过。

“我半辈子远离家园,”最后席恩忍不住了,“岛上是不是变了很多?”

“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日升月落,风潮依旧,诸岛便是神所创造的模样。”

我的老天,他真是变了一个人,席恩心想。“姐姐和母亲还住在派克?”

“不。你母亲现在跟她妹妹住在哈尔洛岛,她为咳嗽所苦,而那里的气候不那么恶劣。你姐姐则奉你父亲之命,乘‘黑风号’到大威克岛传信去了。不过你放心,不用多久她就会回来。”

席恩一听便知黑风号是阿莎的长船,他已有十年不见姐姐,但对她至少还有这点了解。想来真有趣,她为自己的座舰取了这样的名字,而罗柏·史塔克则有只叫“灰风”的狼。“史塔克家是灰色,葛雷乔伊家是黑色,”他微笑着喃喃自语,“但两家似乎都喜欢风。”

对此僧侣没有表示意见。

“叔叔,那您呢?”席恩问,“当年我离开派克城时,您还没出家。我常常想起您站在桌子上,手拿装麦酒的角杯,放声高唱古代掠夺战歌的样子。”

“那时我还年轻,爱慕虚荣。”伊伦·葛雷乔伊道,“大海洗去了我的愚昧和虚妄。侄儿,过去的我已经淹死了,他的肺里灌满海水,鱼儿吃掉了他眼睛上的鳞。当我再次站起,眼睛便看得清楚了。”

他不只是性情乖张,简直是疯了!席恩比较喜欢记忆中那个伊伦·葛雷乔伊。“叔叔,父亲他为何集结军队和舰船?”

“等你到了派克城,他自然会告诉你。”

“我现在就想知道他的计划为何。”

“从我这里,你不可能知道。我们奉命绝不可说与外人。”

“连我也不行?”席恩勃然大怒。他带过兵打过仗,曾与国王一同捕猎,在比武大会中赢得优胜,并和黑鱼布林登、安柏家的大琼恩并肩作战,参与呓语森林大捷,睡过的女人多到记不清,小叔竟然还把他当成十岁小孩!“如果父亲有意出兵,我一定要知道。我可不是‘外人’,我是派克和铁群岛的继承人!”

“这个嘛,”叔叔说,“还不一定。”

这句话像是一记火辣辣的巴掌。“还不一定?我的哥哥们全死了,父亲大人就剩我这一个儿子!”

“还有你姐姐。”

阿莎!他有些不知所措,她比席恩大三岁,但是……“除非男性直系血亲断绝,否则女人没有继承权!”他大声强调,“我警告你,谁也别想抢走我的权利!”

叔叔哼了一声,“小子,你胆敢‘警告’侍奉淹神的人?我看你忘本忘得可真彻底。如果你以为你父亲会把铁群岛拱手让给史塔克,那就大错特错。现在给我闭嘴,路还很长,没工夫听你像鸟鹊一样叽叽喳喳!”

席恩强自按捺怒火,闭起嘴巴。原来如此,他心想,他们以为我在临冬城住了十年,就变成史塔克家的人了吗?艾德公爵虽让他和自己的儿女一起成长,但席恩始终不是他们的一份子。全城上下,从史塔克夫人到最低贱的厨房小弟,都知道他是用来确保他父亲“表现良好”的人质,并都如此待他。就连那私生子琼恩·雪诺所受的待遇都比他好。

艾德公爵每每试图扮演父亲的角色,然而席恩总提醒自己,对方正是为派克城带来血腥杀戮,并迫使他远离家园的人。小的时候,他一直活在史塔克的严峻面容和那把恐怖巨剑的阴影中,他的妻子则更是疏离而猜疑。

至于他们的儿女,年纪小的几与婴儿无异,只有罗柏和他的异母弟弟琼恩·雪诺稍长,能引起他注意。那私生子性情阴沉,对任何奚落均十分敏感,尤其嫉妒席恩的高贵出身和罗柏对他的重视。对罗柏本人,席恩倒有几分感情,一种对弟弟的感情……不过这话最好别说出口。看来在派克城里,战争的伤痛仍未止息。他不该感到意外,诸岛活在过去,因为现实太严苛也太痛苦,令人难以承受。更何况父亲和叔叔们都老了,年老贵族就是这副德行,至死牢记陈年旧帐,不忘记任何纠葛,更无原恕可能。

梅利斯特家正是如此。从奔流城到海疆城的路上,他与他们为伴。派崔克·梅利斯特是个还不错的伙伴,两人对女孩、美酒和放鹰狩猎有相同的兴趣,可老杰森伯爵眼见自己继承人和席恩越来越要好,便把派崔克拉到一边,提醒他不要忘本。他们的家堡海疆城正是为防守海岸,抵御铁民劫掠而建——尤其是提防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城中的“洪钟塔”因塔上的巨大青铜钟而得名,古时每当长船出现在西方洋面,他们便会敲响警钟,呼告村镇居民和田里农人速速入城避难。

“也不想想三百年来总共就敲过一次。”翌日,派崔克拿一罐青苹果酒来找席恩,一边喝一边把父亲的教诲告诉他。

“就我老哥突袭海疆城那次。”席恩说。此役杰森伯爵在城下斩杀了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并将铁岛掠夺者赶回海里,“如果你父亲认为我因此而对他怀有敌意,那他显然不认识罗德利克。”

说完两人哈哈大笑,然后快马加鞭去找一个和派崔克相好的磨坊少妇。现在和我同行的是派崔克就好了。管他是不是梅利斯特家的人,跟他作伴总比眼前这个曾是伊伦叔叔的怪老僧有趣得多。

他们越行越高,进入荒脊的岩石丘陵。很快大海便消失在视线之外,但潮湿的空气中盐味依然强烈。他们以稳定的速度缓缓前进,经过一块牧羊人的地,以及一座废弃的矿坑。眼前这个伊伦·葛雷乔伊信仰虔诚,不爱说话,所以两人几乎一语不发。席恩实在按捺不住。“临冬城现在由罗柏·史塔克当家,”他开口。

伊伦继续骑,“新狼换旧狼,有何差别?”

“罗柏已与铁王座决裂,自封北境之王。岛外到处都在打仗。”

“学士的信鸦飞过咸水汪洋,迅如飞石。这是又冰又冷的旧闻。”

“叔叔,这意味着新日子即将来临。”

“每天太阳升起,都是新日子的来临,和旧日子却也差不多。”

“我在奔流城听到的可不是这样,人人都说红彗星象征新纪元到来,它是诸神的信使。”

“是预兆没错,”僧侣表示同意,“不过是来自我们的神,而非他们的诸神。那是一个燃烧中的火炬,与我族古时所持者无异。那是淹神自海中带来的火炬,预示着即将高涨的海潮。此刻我们自当集结船队,让刀剑和烈火降临人世,一如他过去所作所为。”

席恩微微一笑,“完全同意。”

“对神而言,你的意见就如暴风中的一滴雨。”

老头子,这滴雨有朝一日会成为一方霸主。席恩已经受够了叔叔的阴郁,于是他脚踢马刺,快步前驱,脸上挂着微笑。

接近日落时分,他们抵达派克城下,城墙如一道黑石新月连缀两边峭壁,中间是城门楼,两边各有三座方形高塔。席恩仍旧能辨认出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投石机所炸出的伤痕。被毁的南塔业已重建,用了淡灰石材,尚未被地衣覆盖。当年劳勃便从这里攻破城堡,挥舞着手中战锤,跨越乱石和尸体,杀将进来,奈德·史塔克跟在他身旁。那时席恩远远从海中塔望着这一切,至今仍时时梦见火炬熊熊,听到城楼崩塌的轰然巨响。

城门大开,生锈的铁闸早已升起,城墙上的卫兵用陌生的眼光打量着回家的席恩·葛雷乔伊。

过了外围石墙,便是广达五十亩的陆岬,连亘海天。马厩和狗舍都位于此,还有一些外屋。成群猪羊各自挤在圈里,城里的狗则四处奔跑。南边是悬崖,以及通往主堡的宽阔石桥。席恩翻身下马,听见熟悉的浪涛拍岸声。一名马厩小厮过来牵走他的坐骑。两个骨瘦如柴的小孩和几名农奴呆呆地望着他,但完全不见父亲踪影,也没有任何他儿时记忆里的人物。回家竟是碰上这样的场面,真是既黯然又辛酸啊,他心想。

僧侣没有下马,“叔叔,您不留下来过夜,和我们共进晚餐吗?”

“我的任务是把你带来,现在你来了,我便要回去为淹神服务。”伊伦·葛雷乔伊调转马头,缓缓从铁闸门满是泥泞的尖刺之下穿过,骑了出去。

一名身穿平凡灰布裙服的驼背老妪小心翼翼朝他走来,“大人,我奉命带您到房间休息。”

“谁的命令?”

“是您父亲大人的命令,大人。”

席恩脱下手套,“所以你还真认得我。为什么我父亲没有来迎接我?”

“大人,他在海中塔里等您。请您先稍事休息。”

我还嫌奈德·史塔克冷漠呢。“你又是谁?”

“海莉亚,我为您父亲大人管理城堡。”

“总管是西拉斯才对吧?大家叫他‘臭嘴’。”即便现在,席恩都还记得老头口中的酒臭。

“大人,他五年前就死了。”

“魁伦学士呢?他人在哪儿?”

“长眠于海底。现在照顾信鸦的是温达米尔。”

我好像成了这里的陌生人啊,席恩心想,明明什么都没变,却又好像什么都不一样了。“那就带我去房间吧,女人。”他命令。她僵硬地鞠个躬,领着他穿过陆岬,走到桥边。这里总算和记忆中相符:老旧的石桥因浪花而滑溜,爬满地衣,脚下的怒涛有如凶猛巨兽,带着盐味的海风贴紧衣服。

过去他想像自己回家的情景,脑中浮现的总是海中塔里他以前那间舒适卧房,没想到老妇却带他进了“血堡”。这里的厅堂较为宽敞,装潢也较佳,但还是一样湿冷。分给席恩的套房屋顶极高,竟因阴暗的关系看不到天花板,里面寒气袭人。倘若他不知“血堡”正因这组套房而得名,对此的印象可能会好些。千年以前,某个河流王所有的儿子全部在此惨遭屠杀,他们熟睡时被活活砍成碎片,再送回大陆给他们父亲。

至于葛雷乔伊家的人,虽从未在自家城中遭他人谋害,但兄弟阋墙是常有的事,好在他的哥哥们全都死了。他嫌恶地环顾四周,并非因为怕鬼,只因墙上的壁毡长满青霉,床垫凹陷、闻起来有霉味,灯心草席则老旧而开裂。这些房间已有多年不曾使用,透着彻骨的湿意。“给我弄缸热水,赶紧给炉子生火。”他吩咐老妪,“记得把其他房间的火盆也点燃,多少能驱走寒意。还有,看在诸神的份上,赶快找个人把这些破草席都清掉。”

“是,大人,就照您的意思。”她连忙逃走。

过了一会,他们果真照他的要求弄来热水。虽然水温不高,很快就变凉了,而且还是海水,但洗去旅途风尘已然足够。他一边看着两名奴工燃起火盆,一边脱去沾满尘土的衣裳,准备换装去见父亲。他挑了柔韧的黑皮靴,银灰色的羊毛软裤,胸前绣有葛雷乔伊家金色海怪的黑天鹅绒外衣,又在脖子上戴了一串细金链,腰间系上一条漂白的皮带,再配上一把短刀和黑金剑鞘的长剑。他抽出短刀,用拇指测试刀锋,又从腰袋里拿出磨刀石擦了几下。他对自己保养武器的习惯颇感自豪。“在我回来以前,把房间弄暖和,铺好新席。”他取出一双有金线涡形装饰的黑丝手套戴上,同时警告奴工。

席恩经由一条封顶石砌走廊回到主堡,脚步回音应着下方不休的怒涛。海中塔位于一座歪曲的海柱上,欲达该处,需经三座桥梁,且一桥比一桥窄。最后一座桥仅以木材与绳索做成,在海风吹拂下摇晃不止,彷若活物。席恩才走到一半,心便似跳了出来。遥远的下方恶浪袭岸,激起层层水花。小时候他可以快步跑过此桥,即使夜半时分也行。小孩子天不怕地不怕,他的怀疑悄声说,成年人则不然。

门是灰色的木料,上面镶了铁钉。席恩发觉它从内拴上,便握拳敲门,谁知木屑竟刺穿手套,扎得他忍不住咒骂。木头潮湿长霉,铁钉早已锈蚀。

过了半晌,有个身穿黑铁胸甲和圆形头盔的卫兵开了门,“你就是那个儿子?”

“滚开,否则要你好看!”那人往旁边站开。席恩爬上蜿蜒的楼梯来到塔顶,发现父亲正坐在火盆边,身穿发霉的海豹皮连身长袍,从下巴到脚都包在里面。铁岛之王听见石阶上的脚步声,便抬头看他唯一在世的儿子。他比席恩印象中要渺小得多,瘦削不堪。巴隆·葛雷乔伊一向很瘦,如今更彷佛被神灵放进大锅,煮干了全身每一寸肌肉,仅余肤发。他体瘦如柴,一副硬骨架,而那张脸简直就像用燧石凿出,惟独一双黑眼十分锐利。父亲的头发历经岁月和海风摧残,成了冬日大海的灰色,其间缀了几朵白浪,未经扎理,垂下过肩。

“九年了?”最后巴隆大王开口。

“十年。”席恩回答,脱下被刺破的手套。

“你被他们带走时是个孩子,”父亲说,“现在呢?”

“我已长大成人,”席恩答道,“我是您的亲生骨肉,也是您的继承人。”

巴隆大王哼了一声,“这我可不敢确定。”

“我会让您确定。”席恩向他保证。

“你说十年?史塔克那家伙养你的时间和我一样长,你现在更成了他的使节。”

“不。”席恩道,“艾德大人已死,他被兰尼斯特家的太后斩首示众。”

“史塔克和那个砸破我城墙的劳勃,他们两个都死了。我发过誓一定要亲眼见他们进坟墓,现在果真如愿以偿。”他皱起眉头,“可遇上湿冷天气,我的关节还是会痛,和他们在世时没两样。所以到头来这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有意义,”席恩走上前,“我带来一封信——”

“是奈德·史塔克教你穿成这样?”父亲眯起眼睛,打断他的话,“他喜欢你穿天鹅绒和丝衣服,当他的乖女儿?”

席恩只觉血气上涌,“我才不是他女儿!您不喜欢我的衣服,我换就是。”

“非换不可。”巴隆大王甩开皮袍,站起身来。他没有席恩印象中那么高。“你脖子上戴的东西——用金子还是用铁换来?”

席恩摸摸金链,他竟然忘了。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啊……依照古道,女人可以花钱买装饰品打扮自己,然而战士所穿戴的饰品,必得从自己杀死的敌人身上夺来,所谓“付铁钱”是也。

“席恩,你脸红得跟闺女一样。我再问你一遍:你付的是金子,还是铁钱?”

“是金子。”席恩坦承。

父亲伸手抓住项链猛力一扯,差点没把席恩的脖子扭断,幸好链子先掉。“我女儿的爱人是把斧头,”巴隆大王说,“我绝不准我儿子打扮得跟个婊子似的!”他把项链丢进火盆,断链滑入燃烧的炭火。“果不出我所料,青绿之地上你养尊处优,史塔克家把你变成跟他们一个样!”

“你错了,奈德·史塔克是囚禁我的狱卒,而我体内仍然流着海盐与钢铁的血脉。”

巴隆转过身,伸手到火盆上取暖。“话虽如此,史塔克家那小鬼可把你当成训练有素的信鸦,乖乖带着他的小纸条来见我。”

“这绝非什么纸条,”席恩道,“他开的条件是我提议的!”

“这么说来,小狼很听你话,是不是?”巴隆大王似乎颇觉有趣。

“没错,他听我的。我和他一起打猎,一起练剑,一起吃饭,一起打仗,我已经赢得了他的信赖,他把我当作哥哥一样,他——”

“住口!”父亲指着他的脸,“不准你在这里,在派克城中,在我的面前说你是他‘哥哥’,你真正的哥哥就是被这个人的父亲杀的,难道你忘了你的亲哥哥罗德利克和马伦?”

“我什么也没忘。”老实讲,哥哥根本不是奈德·史塔克所杀。罗德利克在海疆城死在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手里,马伦则葬身于崩塌的南塔之中……不过倘若命运使他们碰上史塔克,想必他也会毫不迟疑地杀了他们吧。“哥哥们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席恩坚持,他当然记得罗德利克酒后赏他的耳光,以及马伦恶毒的嘲弄和无休无止的谎言。“我同时还记得,我的父亲原本是个国王。”他拿出罗柏的信,向前一推。“信在这里……陛下,请您过目。”

巴隆大王揭去封蜡,展开羊皮纸,那双黑眼来回扫视。“所以这小鬼想要再给我一顶王冠,”他说,“只要我帮他除掉敌人。”他的薄唇露出一抹微笑。

“罗柏现下正准备攻打金牙城,”席恩道,“攻陷之后,他只需一天时间便可穿越丘陵。泰温大人的军队目前驻于赫伦堡,完全与西部隔绝,弑君者则被关在奔流城。西境只剩史戴佛·兰尼斯特爵士和他那群刚募集的新兵与罗柏作对。史戴佛爵士会将兵力部署在罗柏和兰尼斯港之间,也就是说,我们若从海上进犯,兰尼斯港将无力反抗。倘若神灵眷顾,我们很可能在兰尼斯特军尚未发觉前便拿下凯岩城。”

巴隆大王哼了一声,“从没人能攻陷凯岩城。”

“除了我们。”席恩微笑道。多么美妙!

可惜父亲没笑,“罗柏·史塔克让你回来就为了这个?要你说服我同意他的计划?”

“这是我的计划,不是罗柏的。”席恩骄傲地说。没错,接下来的胜利也会是我的,还有最后的王冠。“如果您同意,我将亲自领军。待我军自兰尼斯特手中拿下凯岩城,请您将之赐给我作为奖赏,我将在那里建立根据地。”有了凯岩城,他便能吞并兰尼斯港和西部富庶的黄金领地,那将是葛雷乔伊家族从未有过的财富与荣耀。

“就凭这几个字,你的胃口倒不小。”父亲又把信读过一遍,“这狼崽子可没提奖赏的事,他只说你代表他,要我乖乖听话,派出舰队和大军为他作战,然后给我一顶王冠。”他抬起燧石般的眼睛,直视儿子。“他会‘给’我一顶王冠。”他复诵一遍,语气尖锐了许多。

“那只是措辞不佳,实际上——”

“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那小鬼要‘给’我一顶王冠,既然是给的,就可以再收回去。”巴隆公爵手一挥,把信丢进火盆,正好落在项链上。羊皮纸四角卷起,发黑,起火燃烧。

席恩简直不敢相信,“你疯了吗?”

父亲反手便是一记耳光,“注意你的言辞。这里可不是临冬城,我也不是罗柏那小毛头,你没资格对我这样说话。我是派克岛掠夺者之首,海盐王与磐岩王,海风之子,我不需任何人施舍王冠,我付出铁钱,亲自夺取,就和五千年前的‘血手’乌伦一样。”

席恩后退几步,远离父亲突如其来的暴怒口吻。“那你就去拿吧!”他吼道,脸颊隐隐作痛。“你就自封铁岛之王吧,没人会理睬你……等战争结束,胜利者只会看到一个头戴铁冠的蠢老头,傻笑着站在海边!”

巴隆大王哈哈大笑:“不错,起码你不是懦夫,同样地我也不蠢。你以为我召集舰队是为了好看?我打算用刀剑与烈焰打出一片江山……但不是从西部,更不能照着小鬼国王罗柏的意思。凯岩城太坚固,何况泰温大人精明无比。对,我们是可能攻下兰尼斯港,但绝对守不住。我属意的是另一颗果实……或许没那么甜,可是一样成熟番透,高挂枝头,无人摘采。”

是哪里呢?席恩刚想开口,却蓦然得到了答案。

第十二章 丹妮莉丝

多斯拉克人称彗星为“西拉克·魁亚”,意为“泣血之星”。老人们窃窃私语说这是恶兆,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早在火葬卓戈卡奥当晚便已见到此星,她的小龙也在那时苏醒。这是真龙回归的使节,她充满感动地仰望夜空,一边告诉自己,这是天上诸神为我派来的指路星。

然而当她说出心中打算,女仆多莉亚却畏惧地说:“卡丽熙,那里是红土荒原啊。骑马民族都知道,那是个荒凉恐怖的地方。”

“彗星所指的方向,就是我们前进的路途。”丹妮坚持……但事实上,他们也只有这条路可走。

她不敢向北,因为那会进入有“多斯拉克海”之称的辽阔草原,而他们遇上的头一个卡拉萨便会将她残破不堪的队伍吞噬殆尽,战士会被尽数诛杀,余人将沦为奴隶。河流以南的“羊人”之地同样不可行,她的队伍实在太弱,连面对那支不好战的民族都无法抵挡,而拉札林人没有任何理由善待他们。她考虑过沿河朝东南方的下游走,去弥林、渊凯和阿斯塔波等港口。但拉卡洛提出警告:波诺的卡拉萨正是朝着那个方向,驱赶着数千奴隶,准备去奴隶湾沿岸如脓包般滋生的奴隶市场中贩售。“我何惧波诺?”丹妮反问,“他从前是卓戈的‘寇’,对我向来客气。”

“对您客气的是波诺寇,”乔拉·莫尔蒙爵士说,“波诺卡奥会杀了您。当初正是他最先离弃卓戈,一万战士追随于他,而您只有一百人。”

不,丹妮心想,我只有四名战士,其余都是老弱妇孺和没绑辫子的小孩。“我有龙。”她指出。

“他们刚刚孵化,”乔拉爵士道,“亚拉克弯刀一挥,就要了他们小命。其实波诺大概会据为己有,龙蛋比红宝石值钱,活生生的龙更是无价之宝。全世界就这么三只,女王陛下,任何人见了都会垂涎三尺。”

“他们是我的。”她强硬地说。缘于她的信念和渴求,经由她夫君、她尚未出世的儿子和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的死,他们方才来到人世。他们诞生时,丹妮亲身走入烈火,而他们自她肿胀的胸乳上吸吮奶水。“只要我活着,谁也别想抢走他们。”

“若遇上波诺卡奥,只怕您自己都活不长。遇上贾科卡奥或其他人也一样。您不能和他们走在一起。”

莫尔蒙被丹妮任命为第一个“女王铁卫”……既然他的意见和预兆相符,那她的方向也就明确了。于是她召集子民,骑上银马。她的头发已在卓戈的火葬堆里焚尽,所以女仆为她戴上“赫拉卡”——卓戈在多斯拉克海上捕杀的白狮——的毛皮,骇人的狮首正好形成兜帽,遮盖她的光头,狮皮则成了天然披风,从肩头垂下背部。那只乳黄色的龙偎在她身边,伸出黑色利爪,深深陷进狮鬃,尾巴则缠绕她的手臂。乔拉爵士一如往常,骑马不离左右。

“我们跟随我的彗星,”丹妮对她的卡拉萨说。命令一旦下达,便不再有人反对。他们本是卓戈的子民,如今都是她的人。他们称她为“不焚者”和“龙之母”,她的话语,便是他们的律法。

他们夜间骑行,白昼则躲在帐篷内避开烈日。没过多久,丹妮便领会到多莉亚所言不虚,这里果真是不毛之地。他们不得不沿路留下已死和垂死的马匹,因为波诺、贾科和其他人抢走了卓戈最好的牲口,只留给丹妮老瘦病弱、跛脚、虚弱和坏脾气的畜生。留下来的人也是同样状况。他们并不强壮,她告诉自己,所以我必须展现力量,不能害怕,不能示弱,不能疑虑。无论我心里有多恐惧,在他们面前,我必须以卓戈的卡丽熙之姿出现。她觉得自己比十四岁的实际年龄苍老许多,如果说她曾经是个孩子,那段岁月已告结束。

行至第三天,便有人倒下。一位有着蒙昧蓝眼,牙齿掉光的老人,力竭落马,无法起身,一小时后断了气。血蝇围绕尸体,将他的恶运传给世人。“他的时辰已到,”女仆伊丽宣布,“任何人都不该活得比自己的牙齿更久。”余人纷纷赞同。丹妮吩咐他们杀死一匹虚弱濒死的马儿,好让死者骑着进入夜晚的国度。

两天之后的晚上,又有一名女婴丧命。她母亲痛苦的哀嚎持续终日,而众人无能为力。这可怜的孩子年纪太小,还不能骑马。她不能进入夜晚的国度那无止无尽的黑色草原,她必须再度投胎。

红色荒原中草料难寻,饮水更少。这是一片干枯而荒凉的土地,有低矮的丘陵和饱经风蚀、贫瘠无比的原野。他们越过干如枯骨的河床,马匹赖以维生的是褐黄坚韧的恶魔草,它们丛生于岩石下、枯树底。丹妮派斥候趋前探查,但他们既没找到水井,也未发现甘泉,唯有枯浅凝滞、曝于烈日的苦水池。而越是深入荒原,找到的池子便越来越小,池与池之间的距离越来越长。假如这片由岩块,砂石和红土构成的无垠荒野上也有神明,那他们必定严厉而无情,对祈雨之祷不闻不问。

酒最先喝完,之后没多久,马王们喜爱尤胜蜜酒的发酵马奶也见了底,接着是面包和肉干。由于派出的猎人找不到猎物,他们只好靠死马的肉充饥。死亡接踵而至,虚弱的孩童、满脸皱纹的老妇、病患、弱智和冒失鬼……一一被残酷的大地夺去性命。多莉亚日渐憔悴,眼窝凹陷,原本柔顺的金发变得稻草般脆弱。

丹妮和别人一样忍饥受渴。她的乳奶已经干涸,乳头干裂流血。她一天一天瘦下去,最后仿如一根粗短坚硬的棍子,然而她担心的是那三条小龙。她的父亲在她出生前便已遇害,英勇的哥哥雷加亦然;母亲在暴风肆虐的寒夜将她带到人间,自己则因难产而亡;温和的威廉·戴瑞爵士以他自己的方式疼爱着她,却在她幼时身染绝症;后来,哥哥韦赛里斯,卓戈卡奥,她的日和星,还有她那未出世的儿子,也全都被诸神夺去。我绝不让他们抢走我的龙,丹妮发誓,绝不会。

从前在潘托斯,她在伊利里欧总督的宅院里见过在墙边潜行的小猫,骨瘦如柴,她的龙现在就和它们差不多……可是张开翅膀就不同了,他们翼展是身长的三倍,每一只翅膀都是一片半透明的精巧皮肤,色彩斑斓,紧致地张在长长的细骨之间。倘若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幼龙的身躯基本由脖颈、尾巴和翅膀组成。他们好小啊,她一边用手给他们喂食,心里一边想。其实应该说是“试图”喂食,因为小龙不肯吃东西。他们一见血红的马肉片,便嘶叫吐气,鼻子喷出热气,就是不肯进食……后来,丹妮想起小时候韦赛里斯说过的话。

只有巨龙和人类享受熟食,他这么说。

于是她吩咐女仆把肉烤焦,小龙见状立刻急切争食,头像蛇一般窜动抢夺。从此,只要肉是烧过的,他们便每日吞下数倍体重的份量,终于渐渐茁壮。丹妮对他们光滑的鳞片颇感惊奇,龙鳞还会散发热气,到了寒冷的夜里尤其明显,彷佛全身都在冒烟。

每天傍晚,当卡拉萨拔营出发时,她都会挑一只龙骑负在肩。另外两只则关进一个木条笼子,挂在伊丽和姬琪的坐骑之间。她俩紧跟在后,丹妮决不容他们离开自己的视线,也唯有如此,才能令他们平静下来。

“伊耿的龙取了远古瓦雷利亚神祗的名讳,”某天早上,经过整夜跋涉,她对自己的血盟卫说,“维桑尼亚的龙名叫瓦格哈尔,雷妮丝的是米拉西斯,伊耿自己骑着‘黑死神’贝勒里恩。据说瓦格哈尔呼出的气息温度极高,可以融化骑士铠甲,并把盔甲里的人活活烤熟。米拉西斯能连人带马一口吞下,至于贝勒里恩……它吐出的火焰如它的鳞片一般漆黑如夜,双翼的阴影足可遮住繁华市镇。”

多斯拉克武士有些不安地看着孵化不久的小龙。其中最大的一只浑身黑亮,黑鳞上穿插着猩红条纹,与翅膀和角的色泽遥相呼应。“卡丽熙,”阿戈小声说,“那就是贝勒里恩,他投胎转世了。”

“吾血之血,或许如你所言,”丹妮郑重地说,“但他既获新生,自当有个新名。我要以被诸神夺走的亲人为他们命名。绿色的那只就叫雷哥,因为我英勇的哥哥便是死在绿叉河畔。白金相间的那只取名韦赛利昂,韦赛里斯虽然残酷、软弱又胆小,但他终究是我哥哥。他的龙将为他完成心愿。”

“黑色的这只呢?”乔拉·莫尔蒙爵士问。

“黑色的,”她说,“叫卓耿。”

小龙固然日渐强壮,她的卡拉萨却不断萎缩。大地越趋荒凉,连恶魔草都逐渐稀少,马儿一匹匹倒下,逼使她的部分子民徒步前进。多莉亚得了热病,病情急速恶化。她的嘴唇和手都长了血泡,头发大把脱落,直到某天傍晚她连上马的力气都没了。乔戈说他们必须抛下她,或者把她绑在马鞍上。然而丹妮记得那天晚上,在多斯拉克海,正是这位里斯女孩教给她性爱的奥秘,使卓戈与她水乳交融。于是她打开自己的水袋喂多莉亚喝水,用湿布为她擦额头,握着她颤抖的双手直到她断气,方才允许卡拉萨继续前进。

一路不见人迹。多斯拉克人开始畏惧私语,认为彗星将他们带进不名炼狱。某天早上,众人在饱经风蚀的黑色乱石堆中扎营,丹妮去找乔拉爵士。“我们迷路了吗?”她问,“这片荒原到底有没有尽头?”

“有的。”他疲惫地回答,“女王陛下,我见过商人画的地图。虽然少有商旅从此地通过,但在遥远的东方,确有伟大的王国,充满奇观的城市,例如夷地、魁尔斯、阴影旁的亚夏……”

“我们能活着走到吗?”

“我不敢对您隐瞒,这条路的艰苦实在超乎想象。”骑士脸色发灰,显然筋疲力竭。他和卓戈卡奥的血盟卫决斗当晚所受的臀伤始终未能全愈,她发现他每次上马都痛得皱眉,骑在马上也十分虚弱。“继续前进或许会走向毁灭……但我可以确定,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丹妮轻轻吻了他的脸颊,见他露出笑容,她感到非常振奋。即便为了他,我也必须坚强起来,她沉重地想,他只是一介骑士,而我却是真龙血脉。

他们找到的下一个池子池水滚烫,充满硫磺的臭味,然而他们水袋已空,别无选择。多斯拉克人用瓶罐盛水,待水降温后饮用。臭味并未因此而稍减,不过水就是水,而他们实在口渴难耐。丹妮绝望地看着远方的地平线。他们的人数已经减少了三分之一,红色荒原却依旧无边无际。难道这颗彗星是为了嘲笑我而生的吗?她抬头看着天际的伤痕,心里想,难道我横越半个世界,目睹巨龙重生,最后却要与他们同葬酷热荒漠?她不相信。

翌日清晨,他们来到一块四处皲裂的红土平原,方欲扎营,斥候骑马飞奔回报。“卡丽熙!前方有一座城市!”他们大喊,“白如明月,美若少女。离此只有一个小时骑程!”

“带我去看。”她说。

当那座城终于出现在眼前,白墙白塔在气幕后闪亮,美得让丹妮认为这只可能是海市蜃楼。“这是什么地方?”她问乔拉爵士。

被放逐的骑士虚弱地摇摇头,“女王陛下,我不知道,我没来过这么靠东的地方。”

远方的白墙象征着静养和安全,他们可以疗伤养病,重新整顿,丹妮此刻想要的莫过于飞奔向前,但她却转头对血盟卫们说:“吾血之血,请你们趋前探问这座城市的名讳,以及我们将受到何种迎接。”

“是,卡丽熙!”阿戈说。

血盟卫们须臾便回,拉卡洛翻身下马,他的奖章腰带上挂着丹妮送给他的血盟之礼:一把亚拉克巨弯刀。“卡丽熙,那是一座死城。它无名无神,城门残破,惟有狂风和苍蝇穿梭街市。”

姬琪颤声道:“神灵一旦离去,恶鬼便会在夜间外出猎食,这种地方最好避开,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

“我可不知道。”丹妮一夹马肚,当先穿越古城的残破拱门,沿着静默的街道跑去。乔拉爵士和她的血盟卫紧随其后,其余的多斯拉克人也缓缓跟上。

不知这座城究竟荒废了多久,但从远处看来美丽绝伦的纯白城墙,近来才发现是断垣残壁。城内狭小巷道错综复杂,建筑彼此倾扎,它们的正面没有开窗、毫无特征,放眼望去,一片惨白。所有东西都是白色,彷佛这里的居民对色彩毫无概念。他们踏过阳光曝晒的塌屋残墟,到处都是褪色的烧痕。行经某个六巷交会之所,丹妮看到一个空荡的大理石基座。看来多斯拉克人来过,或许那个失落的雕像此刻正在维斯·多斯拉克,和其他抢走的神像为伍。说不定她自己便常常骑马经过,只是漠然不知。在她肩上,韦赛利昂嘶嘶叫唤。

他们在一座毁坏已久的宫殿遗迹里扎营,宫殿广场风沙肆虐,恶魔草丛生于路石之间。丹妮派人搜寻遗迹,有些人虽然不大情愿,但依旧领命而去……没过多久,一名身上有疤的老人连蹦带跳地跑回来,脸上堆满笑容,怀里抱着一堆无花果。果子虽小,又有些萎缩,但她的子民个个贪婪地伸手抢夺,相互推挤,把果子塞进嘴里,满足地咀嚼。

其余搜索者陆续回报,他们在深宫的秘密花园里找到了果树园。阿戈带她去到一个长满藤蔓的庭院,藤上垂挂着粒粒小绿葡萄。乔戈则发现了一口井,井水冰凉而洁净。除此之外,他们还找到了骨头,未经埋葬的骷髅,惨白而破损。“鬼魂,”伊丽喃喃道,“这是可怕的恶鬼啊!卡丽熙,我们不能待在这里,这是他们的地盘。”

“我不怕鬼,我的龙比鬼魂更有力。”重要的是这里有无花果,“你跟姬琪去帮我找点干净的沙子,我要洗澡。别再说蠢话了。”

丹妮回到阴凉的营帐,一边在火盆上烤马肉,一边思量之后的计划。这里的食物和饮水充足无虞,也有草料可让马儿回复体力。如果每天都能在这样的地方醒来,流连于花园树荫之中,品尝无花果,啜饮清凉水,那该有多好?

待伊丽和姬琪带回几瓶白沙,丹妮脱去衣服,让她们为自己擦拭身体。“卡丽熙,您的头发慢慢长回来了。”姬琪边说边刷她背上的沙。丹妮伸手摸摸头顶,感觉新长出的短发。多斯拉克男人将长发结成油亮长辫,除非败阵,绝不修剪。或许我也该这么做,她心想,这样才能提醒大家,卓戈的力量与我同在。卓戈卡奥到死都没剪过头发,没几个人有这般能耐。

营帐另一边,雷哥展开绿色双翼,振翅飞起半尺,然后摔落在地毯上。它一坠地,便愤怒地甩动尾巴,仰头尖叫。如果我有翅膀,也会想飞吧,丹妮心想。古代的坦格利安王族每每骑乘巨龙远赴沙场。她试图想像骑在龙背上遨翔天际会是怎样的感觉。应该就像站在高山颠峰,只是比那更好,全世界都在脚下延展。如果我飞得够高,就能看到七大王国,还可以伸手触摸彗星。

伊丽打断她的白日梦,告诉她乔拉·莫尔蒙爵士在外求见。“叫他进来。”丹妮吩咐,刚被沙擦过的皮肤还有些刺痛。她披上狮皮,赫拉卡的体型比丹妮大得多,所以毛皮遮住了所有该遮住的部位。

“我带了一个桃子给您。”乔拉爵士边说边跪下。桃子小得可以藏进她掌心,并且有些过熟,可她才咬了一口,便因甜美的果肉而差点叫出声来。她慢慢地吃,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乔拉爵士解释说,这是在西面城墙附近的一个花园里摘来的。

“这里有果品,有井水,还有凉荫,”丹妮两颊都是黏黏的桃子汁,“诸神带我们来到这里,真是太好了。”

“我们应该在此休养生息,”骑士提议,“弱者在红色荒原活不久。”

“我的女仆说这里有鬼魂。”

“鬼魂,随处可见,”乔拉爵士轻声说,“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不离不弃。”

是啊,她想着,韦赛里斯、卓戈卡奥、我儿雷戈,他们无时无刻不和我在一起。“乔拉,你很清楚我的那些鬼,那你的呢?”

他的面色十分平静,“她叫琳妮丝。”

“是你妻子?”

“我的第二任妻子。”

提起她来他很伤心,丹妮看得出,可她想知道真相。“就只有这些?”狮皮从她一边肩膀滑落,她伸手拉好。“她漂亮吗?”

“漂亮极了。”乔拉爵士的视线从她肩膀抬到她的脸,“我第一次见到她,真以为是女神下凡,‘少女’现世,可我的出身远不及她高贵。她是统辖旧镇的雷顿·海塔尔伯爵的小女儿,指挥您父亲御林铁卫的‘白牛’是她的叔祖。海塔尔家族历史悠久,家财万贯,而且十分骄傲。”

“他们忠贞不二。”丹妮说,“我想起来了,韦赛里斯说过,海塔尔家是少数一直忠于我父亲的臣属。”

“没错。”他同意。

“令尊替你求得了婚事?”

“不,”他说,“我们的婚事……陛下,此事说来话长,而且很无趣,我还是别说的好。”

“反正我无事可做,”她道,“就请说吧。”

“遵命,我的女王。”乔拉爵士眉头一皱,“我的故乡……您必须先知道这点,才能了解其他。熊岛虽然漂亮,可是地处偏远。想像一下那种景象,盘根错节的老橡树和参天古松,开花的山楂林,灰石长满青苔,小河流贯陡丘,水流清冽。莫尔蒙家族的厅堂乃是用巨大园木筑成,外围有土篱环绕。除了少数佃农,我的子民都住在海边,以捕鱼为生。卡丽熙,熊岛位于遥远的北国,那里的冬天有多严酷,绝非您所能想像。”

“虽然如此,熊岛我却也住得惯。我从不缺女人,我和许多渔妇以及农家女都有关系,不论婚前还是婚后。我成婚很早,新娘是父亲挑的,她是深林堡葛洛佛家的女孩。我们结婚……大约有十年,她面貌平庸,但个性不差。我想我后来也算是爱她吧,虽然我们的关系比较像尽义务,而非真感情。为替我生下传人,她先后三次流产,最后一次始终没有康复,不久便去世了。”

丹妮轻轻握住他的手,挤了挤他的指头。“我为你感到遗憾,真的。”

乔拉爵士点点头,“没多久,我父亲加入黑衫军,我便成了熊岛领主。前来提亲的人很多,我还没做出最后决定,巴隆·葛雷乔伊大王便起兵与‘篡夺者’作对,而奈德·史塔克召集封臣前去助好友劳勃一臂之力。最后的决战乃是在派克城下展开,当劳勃的投石机将巴隆国王的城墙砸开一条缝后,一个密尔来的武僧当先冲了进去,我也不落人后。为此,我受封骑士。”

“为庆祝胜利,劳勃发布诏令,在兰尼斯港外举行比武大会。我就是在那里认识了琳妮丝。她当时只有我一半年纪,偕同父亲专程从旧镇赶来观看自己的兄弟比武。我的视线离不开她。一时冲动,我恳求她赐予我信物,让我为她而战。我作梦也不敢妄想她会答应,然而她却一口同意了。”

“卡丽熙,我的武艺不输任何人,但我们北方人向来不擅比武竞技。只是臂上绑了琳妮丝信物的我,完全变了个样。长枪比试一场接着一场,我频频大胜而归,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被我挑落马下,‘青铜’约恩·罗伊斯也非我敌手。莱曼·佛雷爵士和他的弟弟霍斯丁爵士、河安大人,‘壮猪’、就连御林铁卫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不例外,通通被我击败坠马。最后一场比试,我与詹姆·兰尼斯特九度交手,不分胜负,最后劳勃国王把优胜桂冠判给了我。我为琳妮丝戴上爱与美的后冠,完全沉浸在美酒与荣耀中。我醉了,当天晚上便去向她父亲提亲。我原本担心会遭到毫不留情的拒绝,没想到雷顿大人却答应了婚事。于是我们在兰尼斯港成婚,婚后那两周,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只有两周?”丹妮问。连我和卓戈共度的幸福时光都比他长啊,啊,我的卓戈,我的日和星。

“从兰尼斯港乘船返回熊岛,恰好需要两个星期。琳妮丝对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觉得太冷太湿又太偏僻,我的居城也不过是个木造长厅。我们没有化装舞会,没有默剧表演,也没有奢华晚宴。要等上好几年,才有一个歌手前来演唱,而且岛上连一个金匠都没有。每一餐对她都是煎熬,因为我的厨师除了烤肉煮汤,所知相当有限,而琳妮丝很快就吃腻了鱼和鹿肉。”

“我活着,只希望见她开心,所以我大老远从旧镇聘来一个新厨子,又从兰尼斯港找来一位竖琴手。金匠、珠宝匠、服装师,她要什么我都成全,却怎么也不够。熊岛盛产野熊和木材,此外的资源却相当匮乏。我造了一艘大船,与她航至兰尼斯港和旧镇,四处参加节庆和宴会,有一次甚至远达布拉佛斯,我在那里借了巨款。当初我是以比武冠军的身份赢得了她的欢笑和芳心,因此我为了她继续参加比武大会,然而魔力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这样的开销我实在受不了,最后终于坚持回家去,但回家之后情况却越来越糟。我付不出厨子和竖琴手的薪水,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意典当她的珠宝,便暴跳如雷。”

“后来……我做了好些羞于启齿的事,一切都是为了钱,以留住琳妮丝的珠宝、竖琴手和厨师。终于,我失去了一切。当我听说艾德·史塔克正赶往熊岛,已完全丧失了荣誉心,不敢留下来接受制裁,便带着她流亡海外。我告诉自己:只要我们真心相爱,一切都不重要。我们逃往里斯,我在当地把大船卖了,换得黄金资用生活。”

他的语气悲痛莫名,丹妮实在不愿逼他继续,但她想知道最后的结果。“她就是在那儿去世的?”她温柔地问。

“对我来说是。”他说,“不到半年,我的金子就花光了,不得已当了佣兵。当我在洛恩河畔与布拉佛斯人作战时,琳妮丝搬进了贸易王子崔格·欧莫伦的豪宅。据说她现在是他最宠幸的爱妾,连他的正室都要畏惧三分。”

丹妮骇然。“你恨她吗?”

“爱恨交加。”乔拉爵士回答,“女王陛下,请容我告退,我很累。”

她准他离开,但当他掀起帐幕时,她忍不住唤他,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位琳妮丝夫人长得什么样?”

乔拉爵士哀伤地笑了笑,“唉,她跟您倒有几分神似呢,丹妮莉丝。”他深深一鞠躬,“好好睡吧,我的女王。”

丹妮浑身发抖,连忙伸手拉紧狮皮。她长得像我?这解释了她先前莫名的预感。他想要我,她恍然大悟,他爱我就像爱她,不是骑士对女王之爱,而是男人对女人的感情。她试图想像自己躺在乔拉爵士怀中,亲吻他、取悦他,让他进入自己体内的情景,然而徒劳无功。每当她闭上眼睛,他就变成了卓戈。

卓戈卡奥是她的日和星,是她最初,或许也是最后的爱人。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信誓旦旦地声称她这辈子再也无法生育,谁想要这样的妻子呢?又有哪个男人比得上至死发辫未剪,如今以群星为卡拉萨,奔驰在夜晚国度的卓戈呢?

听乔拉爵士说起熊岛种种,她感到话中的乡愁。他永远也得不到我,但有朝一日我会让他衣锦还乡,恢复声誉,至少这点我能做到。

那天夜里,没有鬼魂扰她清梦。她梦见与卓戈结婚当晚,两人并肩飞奔的情境。但梦中的他们骑的不是马,而是龙。

翌日清晨,她召来三位血盟卫。“吾血之血,”她对他们说,“我需要你们相助。请你们各挑三匹马,要最强壮最健康的,能载多少食水,就载多少,然后出城探查。阿戈朝西南,拉卡洛往正南,乔戈则跟着西拉克·魁亚继续向东南方走。”

“卡丽熙,您要我们去找什么?”乔戈问。

“什么都好,”丹妮回答,“去找其他的城市,活城或死城。去找商旅和人迹,去找河流、湖泊和咸水汪洋。查出荒原的尽头,以及荒原之外的景象。等我再次出发,我绝不再盲目前进,我不但要明确目的地,还要知道抵达该处的捷径。”

于是他们领命离去,发际铃铛轻声作响。丹妮则带着她那一小群追随者在这个他们称为“维斯·托罗若”,意思是“枯骨之城”的地方安顿下来。日夜交替,女人在死者的花园里采收果实,男人则喂养马匹,修补鞍辔、马镫和蹄铁。孩童在曲折的巷道中漫游,发掘出古老的青铜钱币和紫色的玻璃片,还有手把如蛇的石瓶。曾有一名妇人被红蝎咬伤,但除她之外无人丧命。马儿逐渐茁壮,在丹妮的亲自照料下,乔拉爵士的伤也慢慢愈合。

拉卡洛首先归来。据他报告,红色荒原往南不断延伸,尽头是毒水之滨的贫瘠崖岸。毒水与此地间只有滚滚红沙,饱经风蚀的岩块,以及长满尖刺的植物。他发誓,自己曾行经巨龙的遗骸,黑色的龙口大得可以容他骑马穿过。除此之外,什么也没发现。

随后丹妮交给他十二名壮丁,命他们翻掘广场地面,挖出下面的泥土。既然恶魔草能在石板夹缝间存活,那么除去石块后,其他植物想必也可以在此生长。他们找到了好多井,因此水源不虞匮乏,只要播下种子,便可使广场焕然一新。

第二个回来的是阿戈。他誓言西南地区烈日炎炎,一片荒漠。他找到了两座城市的遗迹,和维斯·托罗若相比,除了规模较小,并无太大差异。其中一座城周围有生锈铁枪环绕,枪尖挂着骷髅,所以他不敢冒进,但他仔细探索了另外一座死城。他向丹妮展示了在里面发现的一个铁手环,上嵌一个大如拇指的火红蛋白石,浑然天成,未经雕琢。此外他还找到一些卷轴,不过多半干燥脆弱,所以阿戈没有带回来。

丹妮向他道谢,然后派他负责修复城门。既然古代有天敌能横越荒漠,毁灭这些城市,他们自有可能再度来犯。“若敌人来袭,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她宣布。

乔戈迟迟未归,丹妮日日担心他的下落。就在众人业已绝望时,他却骑马自东南返回。阿戈派去守城的卫兵率先看到他,立时高喊出声。丹妮即刻亲自登城。是真的,乔戈回来了,可是他并非独自一人。三个奇装异服的陌生人跟在他身后,骑着比任何马都高的驼背丑物。

他们在城门前停住,抬头仰望城上的丹妮。“吾血之血!”乔戈喊,“我去了伟大的魁尔斯城,这三个人跟我一道回来,他们想要亲眼见您。”

丹妮注视着城门下方的陌生人,“我就在这里,要看自便……但请先报上名来。”

白皮肤蓝嘴唇的男子用粗嘎的多斯拉克语说:“吾乃大男巫俳雅·菩厉。”

鼻子上镶有珠宝的秃头男子用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方言道:“鄙号札罗·赞旺·达梭斯,身列魁尔斯十三巨子。”

戴着木漆面具的女人用七大王国的普通话说:“我是阴影之地的魁晰,我们为寻龙奔波。”

“远在天边,”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他们说,“近在眼前。”

第十三章 琼恩

根据山姆找到的古老地图,这里叫白树村,但在琼恩眼中,此地实在算不上什么村庄:四栋单以石块砌成,没刷砂浆的单房屋子,业已倒塌,环绕着空空的羊圈和一口井。房舍的屋顶铺着草皮,窗户则用破烂的毛皮遮盖。房屋上方有一棵高大畸形的鱼梁木,暗红的叶子,苍白的枝干。

这是琼恩·雪诺毕生所见最大的一棵树,树干宽近八尺,枝叶繁茂扩张,将整个村落都笼罩于下。但真正令他不安的并非树的体积,而是树上那张脸……尤其是那张嘴。那并非一条简单的横向切割,而是一个锯齿状的空洞,大小足以吞下一只羊。

但灰烬里的东西不是羊骨,不是羊的头颅。

“一棵古树。”莫尔蒙坐在马上,皱紧眉头。“古树!”他的乌鸦站在他肩膀上出声赞同,“古树,古树,古树!”

“它蕴涵着力量。”这股力量连琼恩都能感觉到。

一身黑甲的索伦·斯莫伍德在树干旁下马,“瞧瞧这张脸,难怪当初人类刚到维斯特洛时见了会惧怕,连我都想操起斧头把这鬼东西砍掉。”

琼恩道:“我的父亲大人相信面对心树,任何人都无法欺瞒,因为旧神在此无所不知。”

“我父亲也这么坚信。”熊老说,“去,把那个骷髅头拿给我瞧瞧。”

琼恩听令下马。他背后斜挂长爪,包着黑皮革剑鞘。长爪是一把一手半用的长柄剑,是熊老为感谢琼恩救他一命而特意相赠。别人总爱笑话这是“杂种拿的杂种剑”。剑柄专门为他重新打造,圆球用淡色白石雕成狼头形状。剑刃本身则是瓦雷利亚钢,古老、轻盈且锐利。

他蹲下来,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探进树口。树洞内满是干涸的红色树汁,被火烧得焦黑。他在骷髅头下又看到另一个比较小的头骨,下巴开裂,半掩于灰烬和碎骨中。

他将头骨拿给莫尔蒙,熊老双手举起,望进骷髅空洞的眼窝。“野人会烧掉他们的死者,这事我们早就知道。唉,只可惜以前还有人迹可寻的时候,没有问问他们为何这么做。”

琼恩·雪诺想起尸鬼死而复生,苍白的死人脸上一双蓝眼闪闪发亮。他很清楚野人为何烧掉死者,琼恩心照不宣地想。

“若是骨头会说话就好了,”熊老咕哝,“这家伙可以告诉咱们不少事:他怎么死的?谁烧了他?为什么要烧?野人都跑哪里去了?”他叹口气,“传说森林之子能和死者交谈,可惜我不能。”他把骷髅头掷回树洞,扬起一阵灰烬。“给我仔细搜寻这几间房屋。‘巨人’,你上树看看。把猎犬带过来,或许这次留下的踪迹比较新鲜。”但他的口气对后者却颇不以为然。

每间屋子都派出两人搜查,以免有所遗漏。琼恩和消沉的艾迪森·托勒特配在一组,他是个满头灰发的侍从,瘦得像根长枪,大伙儿都叫他“忧郁的艾迪”。“死人会走路还不够可怕?”他们一边穿过村庄,他一边对琼恩说,“这会儿熊老竟还要他们讲话?我敢担保,他们说不出什么好话。再说了,谁知道骨头会不会撒谎?为什么人死了就会变诚实变聪明呢?我看死人八成挺无聊,一肚子牢骚——嫌泥地太冷啦,我的墓碑应该要大一点啦,为什么他身上长的虫比我多啦……”

琼恩得弯身才能走进低矮的门槛,屋内是扎实的泥地,没有任何家具,也无居住痕迹,只是屋顶排烟口下有少许炭灰。“真不是个住人的地方,”他说。

“我出生的房子就跟这差不多,”忧郁的艾迪表示,“那还算黄金岁月咧,之后就开始过苦日子了。”艾迪看着屋角的干稻草堆,渴望地说,“给我全凯岩城的金子,也不比在床上睡一觉。”

“你说,这是床?”

“比泥地软,头上又有屋顶,当然是床。”忧郁的艾迪嗅了嗅,“我闻到大便的味道。”

味道很淡,“应该干掉很久了,”琼恩说。屋子似乎空弃了一段时间,他跪下来,伸手拨弄稻草堆,看看下面是否有所隐藏,接着又沿墙仔细搜索。一无所获。“这儿什么也没有。”

他原本就不预期会有所发现,白树村是他们北行以来经过的第四个聚落,每个地方的情形都一样,居民早已带着少得可怜的家当和所有的牲口悄然离去。而这些村庄又没有任何遭受攻击的迹象,只是单纯地……空无一人。“你觉得他们到底碰上了什么?”琼恩问。

“一定是我们想像不到的倒楣事,”忧郁的艾迪说,“哎,要我想像其实不难,但我瞧还是算了。知道倒楣还不够惨?胡思乱想干嘛?”

他们从屋里出来时,两只猎犬正在门旁闻闻嗅嗅。其他的狗儿则在村里四处搜寻,管狗的齐特冲它们高声咒骂,他讲话总少不了几分脾气。天光渗过鱼梁木的红叶洒落下来,把他脸上的疔子照得通红。当他看到琼恩,便眯起眼睛,他们彼此素无好感。

其他几间屋也空荡荡的。“不见啦!”莫尔蒙的乌鸦叫着飞上鱼梁木枝头,俯瞰他们。“不见啦,不见啦,不见啦!”

“一年前还有野人住在白树村。”索伦·斯莫伍德穿着杰瑞米·莱克爵士的闪亮黑甲和浮雕胸铠,模样比莫尔蒙更华贵。他的厚披风边缘繁复地绣着貂皮,钩扣则是交叉银锤,莱克家族的标记。那原本是杰瑞米爵士的披风……然而尸鬼夺走了杰瑞米爵士的性命,而守夜人军团向来不浪费任何东西。

“去年劳勃在位,国内相安无事,”负责指挥斥候,长得十分壮硕的贾曼·布克威尔评道,“这一年变化可真大。”

“有件事没变,”马拉多·洛克爵士坚持,“野人越少,麻烦越少。不管他们有什么下场,我都不觉得可惜,反正净是些土匪和杀人犯。”

琼恩头顶的红叶传来一阵飒飒声,两根枝干向侧旁分开,一个小个子松鼠般灵活地在枝干间游移。贝德威克身高不到五尺,但一头灰发却暴露了他的年龄。其他游骑兵戏称他为“巨人”。他站在大火儿头上的分叉处说:“北边有水源,可能是个湖。西面有几座丘陵,但不高。除此之外啥都没啦,诸位大人。”

“我们今晚可以在此扎营。”斯莫伍德提议。

熊老抬起头,透过鱼梁木的苍白枝干和红叶搜寻天光。“不行,”他说,“巨人,还有几时天黑?”

“大概三小时,大人。”

“那我们继续北行,”莫尔蒙作了决定,“走到湖边,在那里扎营,说不定还能抓几条鱼加菜。琼恩,拿纸笔来,我早该给伊蒙师傅写信了。”琼恩从自己鞍袋里找出羊皮纸、羽毛笔和墨水,递给总司令。莫尔蒙字迹潦草地写道:白树村,第四个村落,无人,野人已离开。“去找塔利,叫他把信送出去。”说完他将信递给琼恩,接着一吹口哨,他的乌鸦便从树上飞下,停在马头上。“玉米!”乌鸦点头提议,马儿嘶叫两声。

琼恩翻上坐骑,掉转马头,快步离去。鱼梁巨木树荫之外,守夜人军团的弟兄们站在较小的树下,照料马匹、嚼食渍牛肉条、撒尿、搔头、或是相互交谈。当继续前进的命令传达下来,众人便停止谈话,纷纷上马。贾曼·布克威尔的斥候率先出发,前锋纵队由索伦·斯莫伍德率领,接下来是熊老指挥的主力部队,跟着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辎重队和驮马队,殿后的是奥廷·威勒斯爵士。人员一共两百,马匹则有三百。

近来,他们白昼沿着狩猎小径和溪流河床——弟兄们通常戏称其为“游骑兵之路”——前进,逐渐深入极北的太古荒野。入夜后则在星空下扎营,抬头可见彗星。黑衣弟兄们初离黑城堡时,精神振奋,一路谈笑风生,但近来似乎被林间的寂静所感染,渐渐沉默下来。笑闹日渐稀少,脾气却越见暴躁。谁也不肯承认自己害怕——再怎么说,他们可都是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但琼恩能感觉出那种不安。四个空无一人的村落,到处不见野人踪迹,动物们也逃窜无踪。就连经验老到的游骑兵也承认,鬼影森林从未像现在这么鬼影幢幢。

琼恩一边骑马,一边摘手套,让灼伤的手指透透气。它们难看死了。他忽然想起自己以前常用它们拨乱艾莉亚的头发。他那干巴巴的小妹啊,不知现在过得怎么样。想到此生很可能无法再拨弄她的头发,他不禁有些感伤。于是他开始一张一阖地活动手指,若是让使剑的右手僵硬笨拙下去,那他就完了。长城之外,剑是人存活之本。

山姆威尔·塔利和其他事务官在一起,正忙着给马喂水。他需要照料三匹马:除了自己的坐骑,外加两匹驮马,它们各带一个铁丝和柳条编成的大鸟笼,里面装满乌鸦。一见琼恩走近,鸟儿便纷纷拍翅,透过笼栅朝他尖叫,有几只的声音实在很像人类的语言。“你教它们说话?”他问山姆“只教了几个字,有三只学会了说‘雪诺’。”

“听着鸟尖叫我的名字已经够奇怪了,”琼恩说,“更何况黑衣弟兄最不想听的就是雪。”在北方,雪往往意味着死亡。

“你们在白树村发现什么没有?”

“骷髅、骨灰和空房。”琼恩把卷起的羊皮纸递给山姆,“熊老要你把信寄给伊蒙。”

山姆从笼中抓出一只鸟,为它顺顺羽毛,绑好信息,然后说:“勇敢的鸟儿,回家啰,回家。”乌鸦嘎嘎叫了两句莫名的语言回应他,然后山姆朝空中一抛,鸟儿便拍动翅膀,穿过树梢飞上天际。“真希望它能带我一起走。”

“你还这么想?”

“嗯,”山姆说,“是啊,不过……我已经没那么害怕了,真的。头天晚上,每当我听见有人起来如恭,都以为是野人偷摸进来要割我喉咙。我生怕自己眼睛一闭就再没机会睁开,可是……嗯……到天亮还是没事。”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我胆子虽小,却并不笨。我骑马骑到脚破皮,躺在地上睡得腰酸背痛,可我现在已经不怕了。你瞧,”他试图向琼恩展示自己的手掌有多沉稳。“这几天,我一直在研究地图。”

世事实在难料,琼恩心想,两百勇士离开长城,其中唯一没有越来越怕的竟是山姆这个众所皆知的懦夫。“我看你是块当游骑兵的料,”他玩笑道,“再隔几天,你就会想学葛兰的样,当个侦察兵了。怎么,要不我去跟熊老建议?”

“你千万不要!”山姆拉起他那件大黑斗篷的兜帽,步履蹒跚地爬上马背。他的坐骑是头大犁马,行动缓慢又笨拙,但也只有它能负担他的重量,游骑兵的战马没办法。“我本希望今晚能在村子过夜,”他失望地说,“能在屋里睡觉该有多好。”

“就那几间屋也不够啊。”琼恩也上了马,冲山姆笑笑,然后策马离去。队伍已经行动起来,所以他远远绕过村庄,避开拥挤的人流,反正白树村他也看够了。

白灵突然从矮树丛里窜出,吓得马儿连忙前脚跃起,躲了开去。白狼跑到离队伍很远的地方觅食,但相比斯莫伍德派去收集食物的人,它的运气也好不了多少。森林里和村落一样空荡荡的,某天晚上,戴文在营火边告诉他。“我们队伍庞大,”琼恩对他说,“猎物大概早被行军的噪音吓跑了吧。”

“他们是被吓跑的,至于被啥东西,我可就不敢说了。”戴文道。

琼恩待马儿平静下来,白灵也脚步轻快地跟在旁边,便继续追赶莫尔蒙。司令正在绕行山楂丛。“鸟儿放出去了?”熊老问。

“是的,大人。山姆在教鸟儿说话呢。”

熊老哼了一声,“他会后悔的。这些该死的东西成天吵个没完,却没半句管用。”

他们静静骑了一段,后来琼恩道:“如果我叔叔之前也发现这些村落没有人——”

“——他便会想办法找出原因,”莫尔蒙替他把话说完。“我看有什么人或什么东西不希望这消息传出去。哎,等科林跟我们会合,这就是支三百人的军队。不管是什么敌人,咱们可没那么好对付。我们会找到他们的,琼恩,我跟你保证。”

或许,是他们找到我们,琼恩暗想。

第十四章 艾莉亚

晨光下的河流宛如一条闪亮的蓝绿缎带。沿岸浅滩芦苇丛生,艾莉亚看到一条水蛇快速游过河面,身后激起涟漪。头顶上,一只老鹰慵懒地盘旋飞行。

此地看似平静……没想到寇斯却瞥见了一个死人。“那里!芦苇里面!”他指给艾莉亚看。那是一具士兵的尸体,四肢扭曲,全身浮肿,湿透的绿斗篷挂在一根腐木上,一群小银鱼聚在一起抢食他的脸。“我就说有死人嘛!”罗米表示,“水喝起来味道就不对。”

尤伦一见尸体,便啐道:“道柏,瞧瞧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可拿。锁甲、小刀或几个铜板,有什么拿什么。”他一踢马刺,骑进河中,但马儿在软泥里寸步难行,而且芦苇之后河水更深,尤伦只得气呼呼地掉头,马儿膝下全部沾满褐泥。“这里过不了河。寇斯,你随我往上游走,看看有没有渡口。渥斯、格伦,你们两个去下游。其他人在这里等,记得要派守卫。”

道柏在死人腰带上找到一个皮包,里面有四枚铜币和一小束用红缎带绑着的金发。罗米和塔柏脱了衣服,涉水嬉戏,罗米捞起泥巴朝热派丢去,边扔边喊:“泥派!泥派!”马车后的罗尔杰忽而破口大骂,忽而语出威胁,甚至命令他们趁尤伦不在放他自由,但没人理他。库兹用空手抓鱼,艾莉亚在旁边观看,他站在浅池,止如水,鱼一游近,手便像灵蛇一般窜出。看起来比抓猫简单多了,毕竟鱼没有爪子。

出去的人到中午才回。渥斯回报下游半里处有座封顶木桥,可被人烧了。尤伦从那捆酸草叶里剥下一片。“马载我们过河应该没问题,驴子也行,但马车就没办法了。西北两边都有浓烟,八成又在烧火,我想还是待在河这边比较安全。”他拾起一根长树枝,在泥地上画了个圈,然后往下划了一条线。“这是神眼湖,河流向南。咱们在这儿。”他在圆圈下表示河流的那条线旁戳了个洞。“我原本打算从西面绕过湖,现在没办法啦。朝东走又会回到国王大道。”他把树枝移到圆圈和线的交会处。“印象中,这附近有个小镇。庄园是石造的,小贵族的产业,虽然只是个塔楼,但好歹有人防守,说不定还有一两个骑士。咱们沿河往北走,天黑以前应该就会到。他们一定有船,到时候咱们就把值钱东西都卖了雇一艘。”他拿着树枝从圆圈底部画到圆圈上方。“若是诸神保佑,咱们就能顺风渡过神眼湖,前往赫伦镇。”他把枝尖插进圆圈顶端,“咱们可以在那里购买新的坐骑,或干脆借住赫伦堡。那儿是河安伯爵夫人的地盘,她向来是咱守夜人的朋友。”

热派睁大双眼,“赫伦堡闹鬼啊……”

尤伦啐了一口,“去你妈的闹鬼。”他把树枝扔在烂泥地上。“出发!”

艾莉亚想起老奶妈以前说过的赫伦堡故事:邪恶的赫伦王躲在重重高墙之后,但伊耿放出飞龙,将整座城堡变成一片火海。老奶妈说许多“火灵”至今仍在焦黑的塔楼里出没,时而,人们上床睡觉前还好端端的,翌日却成了焚尽的尸体。艾莉亚并不相信真有此事,就算有,也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热派真笨,如今住在赫伦堡里的才不是鬼,而是骑士。等到了那里,艾莉亚便可以向河安伯爵夫人宣告自己的真实身份,然后会有骑士护送她安全返家。这是骑士的职责:他们立誓护佑他人,尤其是妇女。说不定河安伯爵夫人还会收留那哭个不停的小女孩呢。

河边小径无法和国王大道相比,不过倒也可以接受,因为马车总算是走得顺当了。日落前一小时,他们见到了第一座房舍。那是一间舒适的小茅屋,四周是麦田。尤伦趋前招呼,但无人回应。“可能是死了,不然就躲了起来。道柏、雷,跟我来。”三人进茅屋搜索。“锅盆都不见了,没看到钱。”他们回来时,尤伦喃喃道,“牲口也一只不剩,我看八成是跑啦,搞不好还跟咱们在国王大道上照过面。”还好,最起码这里的房屋和田地没被烧掉,附近也没有死尸。塔柏在屋后找到一座花园,人们拔了几颗洋葱和萝卜,又装了一袋甘蓝菜,方才继续上路。

再走一小段,他们先是瞥见一栋老树环绕的林务官小屋,屋外堆着整齐待劈的柴木,之后又看到河面上以十尺长竿筑成的破烂高屋,两者都空荡荡的。片片农地被他们越过,阳光照耀,田里的大麦、小麦和玉米结实累累,但既无人在树下纳凉休息,也无人拿着镰刀往来收割。最后,小镇映入眼帘:一间间白色房舍散布在庄园墙外四周,还有一间木瓦屋顶的大圣堂,领主的塔楼座落在西边的小丘……但全镇空无一人。

尤伦骑马观察,胡子眉毛皱成一团,“情况不妙,”他说,“没办法,咱们就先进去瞧瞧,瞧仔细了,看看有没有躲人。说不定他们留下了船,或是我们可以用的武器。”

黑衣人留下十个人看守马车和啼哭不休的小女孩,将余者分成四组,一组五人,分头搜索小镇。“招子睁大点,看仔细,听清楚了。”他再三告诫,方才独自骑马前去塔楼,搜寻领主和守卫的踪迹。

艾莉亚和詹德利、热派及罗米同组,还有又矮又胖的大肚子渥斯,他以前在船上划过桨,算是这群人里最像水手的人,所以尤伦指派他带着他们到湖边找船。策马经过寂静的白色房舍,艾莉亚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想起之前他们找到哭泣女孩和独臂女子的焚毁庄园,这座空无一人的小镇同样教她害怕。为什么这里的居民要抛下一切,逃离家园?他们究竟是被什么吓跑的?

夕阳西垂,房屋洒下长长的黑影。突然啪啦一声,吓得艾莉亚立刻伸手去拔缝衣针,但那不过是窗板被风吹动的声音。经过之前的开阔河岸,小镇的封闭空间令她十分不安。

所以当艾莉亚从房屋和树林的缝隙间看见前方的湖泊,立刻催马跑过渥斯和詹德利,冲上岸边多石的草地。在落日余晖的照映下,平静的湖面闪闪发光,有如一大片铜箔。她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湖,看不到边际。左方湖面有栋大旅店,建筑在厚重的木桩上。右边则有一座长长的码头伸入湖中,更往东去还有其他码头,活像从镇上伸出的木指。但放眼望去,只有一艘倒置的划艇,遗弃于旅店下的礁石上,船底都烂穿了。“他们都走了。”艾莉亚沮丧地说。这下该怎么办?

“那儿有间旅店,”罗米等人赶上来,“店里会不会有食物剩下?或是酒?”

“我们去瞧瞧!”热派提议。

“少给我动歪脑筋!”渥斯斥道,“尤伦叫我们来找船。”

“船都被开走了。”不知怎的,艾莉亚知道就算他们把全镇掘地三尺,也找不到第二艘船。她灰心地爬下马,在湖边跪下。湖水轻拍双脚,几只萤火虫飞了出来,小小的亮点在半空闪烁。绿色的湖水温暖一如热泪,却没有咸味,尝起来是泥土、植物和夏天的味道。艾莉亚把脸伸进水中,洗去旅途尘土和汗水。抬头时,小水滴滑下脖颈,流进衣服,感觉很是舒服。她真想脱光衣服,在这温暖的湖水里游泳,像只粉红的小水獭一样悠游其间。说不定她可以就这样游回临冬城呢!

渥斯喊着要她帮忙找寻,于是她让马沿岸吃草,自己则探头进船屋和货棚里搜索。他们找到一些船帆、几堆钉子、几桶硬焦油,还有一只刚产下一窝小猫的母猫,但偏偏没有船。

待尤伦和其他人返回,小镇已经黑得像夜晚的森林。“塔里没人,”他说,“领主要不去打仗,要不就是带着老百姓逃到安全的地儿去了,谁也说不准。镇上没马也没猪,但我们还能加点菜,我在镇上看到一只走丢的鹅,几只鸡,神眼湖里还有不少鱼。”

“船都被开走了。”艾莉亚报告。

“咱们可以把划艇的船底给补上。”寇斯道。

“那也只能载四个人。”尤伦说。

“我们有钉子,”罗米指出,“而这附近多的是树,我们可以自己造船。”

尤伦啐道,“染布小子,你什么时候学会造船啦?”罗米一脸茫然。

“我们可以做个大木筏,”詹德利提议,“做木筏并不难,我们用长竿子撑船过湖。”

尤伦想了想,“湖太深,撑不过去,不过如果沿着岸边的浅水区走……马车就得留下。说不定这样也好,我晚上睡觉时想想。”

“晚上可以住旅店吗?”罗米问。

“咱们住庄子,把大门拴上。”老人说,“外面有石墙围绕,会睡得安稳一点。”

艾莉亚忍不住了,“我们不该留在这里!”她脱口而出,“这里的村民一个都没留下,他们都跑光了,连他们的主人也跑了!”

“阿利怕啰!”罗米怪笑着宣称。

“我才不怕!”她回嘴,“但这里的居民都很害怕!”

“聪明小子,”尤伦说,“是啊,这儿正在打仗,他们没别的选择。我们不一样,守夜人从不介入任何纷争,所以谁都不会把我们当敌人。”

可也没人把我们当朋友,她想,但这次没把话说出口。罗米和其他人正盯着她瞧,她可不想让人觉得自己是胆小鬼。

庄园大门镶满铁钉,里面有两根小树般粗的铁门栓,地上有插门栓的洞,门上则有金属托架。将门栓穿过托架后,呈一斜十字形。待他们彻底搜查庄园内部,尤伦对大家宣布:这里虽不是红堡,却胜过泰半乡下土垒,睡个一晚应该没问题。围墙用未经粉刷的粗石砌成,高约十尺,雉堞内有木制走道。庄园北面则有扇侧门。此外格伦还在老旧的木谷仓里发现一条曲折狭窄而潮湿的暗道,埋藏在稻草堆下。他沿通道进到地底,爬了好长一段,最后从湖边走出。尤伦叫他们拉辆马车压住暗门,确保不会有人由此摸入。所有人被他分为三班守夜,还派塔柏、库兹和凯杰克去荒废的塔楼,负责由高处警戒。库兹带了一支猎号,遇险即可吹用。

他们把马车和牲口都弄进来,然后关上大门。谷仓看来摇摇欲坠,内里却大得足以容纳镇上大半的牲畜。村民危急时的避难所更大,那是一栋低矮狭长的石砌建筑,上覆茅草屋顶。寇斯从侧门出去,把那只鹅抓了回来,此外还带来两只鸡,尤伦同意他们生火煮饭。庄内有个大厨房,可惜所有的锅碗瓢盆全被带走了。詹德利、道柏和艾莉亚抽到煮饭的签。道柏叫艾莉亚去拔鸡毛鹅毛,詹德利则去劈柴。“为什么不让我劈柴?”她问,但没人理她。于是她只好气呼呼地拔着鸡毛,尤伦则坐在对面板凳上,用磨刀石磨他的短刀。

晚餐煮好之后,艾莉亚吃了一根鸡腿和一点洋葱。大家都没多说话,连罗米也不例外。饭后,詹德利独自走到一边去擦拭头盔,脸上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小女孩依旧啼哭不止,可热派一拿鹅肉喂她,她立刻大口吞下,然后睁大眼睛索要。

艾莉亚抽的是第二班守夜,所以她先到避难所里找了个稻草垫休息。然而她睡不着,便问尤伦借了颗磨刀石,磨起了缝衣针。西利欧·佛瑞尔曾说:钝剑有如跛马。热派蹲在她身旁的草垫上看她磨剑。“你打哪儿弄来这么好一把剑啊?”他开口问,一见她的眼神,赶忙防卫性地举手,“我又没说你偷东西,我只想知道你从哪儿弄来的,就这样而已。”

“我哥哥给我的。”她低声说。

“我不知道你还有个哥哥呢。”

艾莉亚停下工作,伸手到衬衫下抓痒。稻草里有跳蚤,但她已经不以为意了。“我们家很多男孩子的。”

“真的?他们比你大还是比你小?”

我真不该说话,尤伦不是要我闭上嘴巴吗?“都比我大,”她撒谎,“他们有很多很大的宝剑,他们教我怎么去杀找我麻烦的人。”

“我随便问问,不想找麻烦,”热派说罢离开。艾莉亚独自一人蜷在草垫上,她可以听见避难所远端小女孩的哭声。她肯静下来就好了,她怎么老是哭个没完?

她一定是睡着了,虽然她根本不记得阖眼。在梦中,她听见一只狼的嗥叫,声调恐怖,立刻把她惊醒。艾莉亚在草垫上坐起身子,心脏怦怦狂跳。“热派,快醒醒!”她摇晃着起身。“渥斯!詹德利!你们没听见吗?”她穿上一只靴子。

她周围的大人小孩听了纷纷行动,从床垫上爬起来。“怎么了?”热派问。“听见什么啊?”詹德利想知道。“阿利作恶梦了吧!”另一个人说。

“没有,我真的听见了!”她坚持,“有狼在叫!”

“阿利满脑子都是狼,”罗米讥笑她。“随它们去叫,”詹德利说。“它们在外头,咱们在里面,”渥斯也同意。“从没听说狼会攻打庄园,”热派道,“而且我啥也没听到。”

“是狼在叫!”她对他们大喊,同时套上另一只靴子。“一定出事了!有东西来了!快起来啊!”

众人还来不及笑话她,声音便穿过黑夜,轰然而至——这并非狼嚎,而是库兹的猎号,示意危险来临。转眼间,所有的人都忙着穿衣服,抓起各种武器。号角声再度响起,艾莉亚朝大门跑去,她飞奔过谷仓时,尖牙猛地一扯铁链,贾昆·赫加尔则自马车后喊道:“小子!好小子!打仗了,流血了?小子,把我们放了,某人可以作战!小子!”她没理会他,继续往前跑,这时,她已经听见了墙外的马蹄和喊叫。

她跌跌撞撞地跑上雉堞走道,可胸墙有些高,而艾莉亚又矮了点,她脚踩着墙上的凹洞,才勉强从墙头看出去。一时之间,她以为镇上满满的都是萤火虫,接着才明白那是大队人马,手持火把,在房舍间来回奔跑。她看到一个茅草屋顶起火燃烧,橙色的酷热火舌舔舐着黑夜。又有一处着火,此起彼落,很快四周便成了一片火海。

詹德利爬上来站在她身边,他已经戴上了头盔。“来了多少人?”

艾莉亚试着去数,但他们移动太快,只见飞抛的火把在夜空中旋转。“一百,”她说,“或者两百,我不知道啦!”透过熊熊的烈火劈啪,她可以听见人的喊叫。“他们马上就会过来!”

“你看!”詹德利指着说。

一队骑兵穿过燃烧中的建筑,朝庄园而来。火光照亮了金属头盔,将他们的盔甲染成橘黄。其中一人高举长枪,枪尖有旗帜飘动。她觉得旗帜是红色的,但夜里实在分辨不清,四处火光冲天,任何东西看起来不是红就是黑或是橙。

火势不断蔓延,艾莉亚看到一棵树被火焰吞噬,火舌在枝叶间穿梭,大树彷佛穿上件件飘动的鲜橙长袍,与夜色形成鲜明对比。此时,所有人都醒了,要么上来协防城墙,要么忙着安抚下方吓坏的牲口。她听见尤伦高声下令。有东西撞上她的腿,她低头一看,竟是那爱哭的小女孩抱住自己大腿不放。“走开啦!”她把脚抽开,“你在这里干什么?快找个地方躲起来啦!笨蛋!”她一把推开女孩。

骑兵们在门外勒住缰绳,“庄里的人听好了!”一名头戴高大尖刺盔的骑士朗声道,“以国王之名,立刻开门!”

“嘿,哪个国王啊?”老雷森吼回去,他立刻被渥斯一巴掌打得闭嘴。

尤伦爬上大门旁的雉堞,把褪色的黑斗篷绑在一根木棍上。“下面的人听我说,”他叫道,“镇上的人都走光啦!”

“那你这老头又是谁啊?是不是贝里伯爵手下的胆小鬼啊?”头戴尖刺盔的骑士说,“索罗斯那蠢胖子在里面么?问他喜不喜欢这些火!”

“我这儿没这人!”尤伦吼回去,“只有守夜人征用的几个小子。咱们和你们的战斗没关系!”他高举木棍,让对方看清斗篷的颜色。“你瞧,这是守夜人的黑衣!”

“我瞧是唐德利恩家的黑色!”手握旗帜的人喊。在全镇大火的照映下,艾莉亚清楚地看出了他旗上的标志:红底金狮。“贝里大人的家徽就是黑底紫色闪电!”

艾莉亚突然想起自己拿血橙丢珊莎的脸,把她那件蠢苯的象牙色丝衣染得都是果汁的那个早上。之前的比武大会上有个南方贵族,姐姐的蠢朋友珍妮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他的盾牌上便有个闪电标志,而且父亲还派他去把猎狗哥哥的首级带回来。这些都像是千年前的事了,好像是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生在另一个时空……发生在首相之女艾莉亚·史塔克身上,而不是孤儿阿利。阿利怎会知道这些宫廷逸事?

“我说你眼睛是不是瞎啦?”尤伦挥舞手杖,抖动披风。“这上面哪来天杀的闪电?”

“现今是晚上,所有旗帜看起来都是黑的,”尖刺盔骑士表示,“开门,否则你们就是和叛贼为伍的土匪!”

尤伦啐道:“你们的头儿是谁?”

“是我。”众人让开路来,房舍焚烧的火光在他战马的铠甲上阴暗地闪烁。这人生得矮胖,盾牌上有个狮身蝎尾兽图案,精钢胸甲上则有华丽的涡形纹饰。他的面罩打开,里面是张苍白的猪脸。“我乃国王之手暨凯岩城公爵泰温·兰尼斯特大人的封臣,亚摩利·洛奇爵士。我们尊奉真正的国王,乔佛里陛下。”他的声音高而尖细,“以国王之名,我命令你们立刻开门!”

放眼四望,全镇皆已陷入火海。夜空中满是浓烟,跳动的火苗掩盖了天上的繁星。尤伦皱眉道:“我看没必要。你们想把这小镇怎么样,不干我的事,但放过咱们。咱不是你的敌人。”

用你的眼睛看,艾莉亚真想朝下面的人大喊。“他们难道看不出我们既不是贵族也不是骑士吗?”她小声说。

“阿利,我觉得他们根本不在乎。”詹德利小声回答。

于是她注视亚摩利爵士的脸,用上西利欧教的方法。他说得没错。

“既然你们不是叛贼,就把门打开。”亚摩利爵士叫道,“我们只需确定你们诚实无欺,立刻离去。”

尤伦嚼着酸草叶,“跟你说了,这儿除了咱们没别人,我跟你担保。”

头戴尖刺盔的骑士大笑,“乌鸦的话能信吗?”

“老头,你莫非迷路啦?”一名枪兵嘲笑他,“长城在北方,离这儿可远得很呐!”

“我再命令你一次,以乔佛里国王之名,立刻开门,以示忠诚!”亚摩利爵士喊。

尤伦想了很久,嘴里嚼个不停。最后他啐道:“不行。”

“哼,既然你违抗君令,便是自承叛党,穿没穿黑衣都一样。”

“放过这些孩子!”尤伦吼道。

“小子和老头都得死。”亚摩利爵士臃懒地握拳举手,立刻有一支长枪从他身后的火光和阴影里暴射而出。原本瞄准的定是尤伦,但中枪的却是他身旁的渥斯。矛头贯入喉咙,血淋淋地从后颈爆出。渥斯抓住枪身,无力地往后一倒,跌下走道。

“攻上城墙,把他们通通杀光,”亚摩利爵士的语调听来颇感无聊。更多长枪射过来,艾莉亚连忙抓住热派的外衣后背把他拉倒。墙外传来盔甲碰撞声,刀剑出鞘声,枪盾交击声,夹杂着咒骂和奔马铁蹄。一根火炬高高飞过众人头顶,重重砸在庭院泥地上,火苗立即蔓延开来。

“拿武器!”尤伦大喊,“大家散开!护住各段城墙!寇斯、乌瑞格,你们去守侧门。罗米,把渥斯身上的枪拔出来,接替他的位子!”

热派想抽出短剑,却把剑掉在地上。艾莉亚捡起来塞进他手中。“我不会用剑,”他两眼发直。

“很简单啦!”艾莉亚话说到一半就卡在喉咙,因为她看到一只手攀上了胸墙。她就着小镇燃烧的火光看到那只手,清晰无比,时间在那一刹那仿佛不再流动。手指很粗,结了茧,指节间长满粗粗的黑毛,拇指指甲里还有泥巴。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心中默念。一顶圆盔出现在手后面。

她用力向下一砍,缝衣针那由城堡铁匠打出来的精钢剑刃正中对方攀爬的指节之间。“临冬城万岁!”她尖叫。鲜血喷溅,手指分家,刚出现的脸来去匆匆。“后面!”热派大喊。艾莉亚立刻旋身,只见另一个没戴头盔的大胡子,用牙齿咬住短刀,双手攀爬。他的腿刚跨过胸墙,艾莉亚便持剑朝他眼睛戳去。缝衣针没碰着他,他往后躲开,摔下了城墙。希望他摔个狗吃屎,咬断自己舌头。“看着他们,不要看我!”她对热派吼。随后又有一个人想爬上他们这段墙,男孩便死命挥舞短剑砍他的手,直到那人松手坠落。

亚摩利爵士没有梯子,但庄园的围墙乃是粗石砌成,很容易爬。敌人似乎永无止尽。艾莉亚每砍倒、刺落、推下一个人,就又有一个爬上城墙。戴尖刺盔的骑士也登上了防御工事,但尤伦用黑旗缠住他盔顶的刺,趁那人拉扯斗篷时,利落一刀,刺穿了他的铠甲。艾莉亚每次抬头,便看到更多火把飞进庄园,在她眼底印下长长的火舌。她看到红旗上的金狮,想起了乔佛里,恨不得他也在场,好让她用缝衣针一剑刺烂他那张充满讥笑的臭脸。有四个士兵拿斧头劈门,却被寇斯一个个射死。道柏和另一人在走道上扭打跌倒。罗米趁那人还不及起身,便用石块把他的头砸个稀烂,他得意地怪叫几声,却发现道柏腹部插了把小刀,这才明白道柏也起不来了。艾莉亚跳过一具断手尸体,这人还是个大男孩,年纪看来和琼恩差不多。她相信这不是自己做的,但不敢确定。她听见奎尔向一名盾牌有黄蜂图案的骑士讨饶,却被对方手中的钉头锤打烂了脸。到处都是血、烟、铁和尿的味道,久而久之也便成了同一种味道。她不知眼前这个瘦巴巴的人是怎么爬上来的,但她和詹德利以及热派立刻扑了上去。詹德利砍落他的头盔,剑却断了。来人是个光头,少了几颗牙齿,生了一把灰斑胡须,模样很害怕。她虽然可怜他,但还是下了手,口中一边喊:“临冬城万岁!临冬城万岁!”热派则在她身边大叫:“热派!”,然后砍劈他的瘦颈子。

瘦子死后,詹德利拿了他的剑,飞身跳进庭院继续战斗。艾莉亚环顾四周,发现许多钢铁阴影正在庄里跑动,火光在铠甲和刀剑上闪亮。她知道一定有人登上城墙,要不就是小门被攻破了。她往下跳到詹德利身边,用西利欧教的方式落地。刀剑声和伤者的哀嚎响彻夜空,一时之间艾莉亚楞在原地,不知该往何处去。四面八方都是死亡。

突然间尤伦出现,他用力摇她,朝她大吼,“小子!”他用他惯有的方式叫道,“你快走!这儿没救了,咱们输了!你们俩能救几个孩子算几个,快带他们出去!快去!”

“怎么出去?”艾莉亚问。

“走暗门,”他大叫,“谷仓下面!”

说音刚落,他又立刻持剑投入战斗。艾莉亚捉住詹德利的手臂,“他叫我们走!”她高喊,“从谷仓出去!”在头盔的缝隙中,大牛的眼睛映着火光。他点点头,随后两人把热派从墙上叫下来,接着找到绿手罗米,他躺在地上,小腿被枪刺穿,血流不止。他们还找到格伦,但他伤势太重,无法行动。当他们朝谷仓跑去时,艾莉亚不经意间瞥见小女孩坐在一团混乱中大哭,四周全是浓烟和杀戮。她抓住女孩的手,一把拉起来,其他人则继续向前跑。女孩不肯前进,打也没用,艾莉亚只得用右手拖她,左手握好缝衣针。前方的夜幕是一片暗红,谷仓着火了,她想。烈火正自一根落在稻草堆上的火把朝四处蔓延,她可以听见被困其中的牲口惨嚎。热派跑出谷仓,“阿利,快点!罗米已经走了!她要是不来就别管她!”

艾莉亚听了反而更倔强、更用力地拖起哭哭啼啼的小女孩。热派丢下她俩,转身仓促地跑进去……可詹德利回头来救她们。火光在他打磨的头盔上闪闪发亮,那对牛角简直像在散发橙芒。他跑过来,一把抱起女孩,扛在肩上。“快跑!”

冲进谷仓,活像进了熔炉。四周浓烟密布,远处的墙壁从地板到屋顶成了一片火海。他们的驴子和马儿正在疯狂地嘶叫乱踢。它们好可怜,艾莉亚心想。这时她看见了马车,还有铐在上面的三个人。尖牙死命想挣脱铁链,手腕被铐住的地方血流如注。罗尔杰则是喝骂不休,脚踢木板。“小子!”贾昆·赫加尔大叫,“好小子!”

打开的暗门近在咫尺,然而火势蔓延极快,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吞噬着朽木和干草。艾莉亚想起猎狗被灼伤的恐怖面容。“通道很窄,”詹德利喊,“我们该怎么把她弄出去?”

“牵她,”艾莉亚说,“推她!”

“好心的孩子,善良的孩子。”贾昆·赫加尔边咳边唤。

“快把这操他妈的链子弄掉!”罗尔杰狂吼。

詹德利不理他们,“你先走,然后是她,我殿后。快!通道很长!”

“刚才是你劈柴,”艾莉亚想起来,“把斧头放哪儿了?”

“就在避难所外面。”他瞥了三个死囚一眼,“如果是我,宁可先救驴子。没时间了。”

“你带着她!”她喊道,“你带她走!交给你了!”说完她逃出燃烧的谷仓。烈焰挥动红热的翅膀,不断拍打驱赶着她。相较之下,仓外真是凉爽极了,但四面八方都是死人。她看见寇斯弃剑投降,却当场被杀。到处浓烟滚滚,她找不到尤伦,不过斧头果真如詹德利所说,就在避难所外的柴堆旁。她刚拔出斧头,便被一只铁手抓住。艾莉亚旋身,用力一挥,劈中那人两腿中间。她没看到对方的脸,只见他锁甲间汩汩流出的暗红血液。回谷仓是她这辈子所做过最艰难的事,浓烟如一条不停扭动的黑蛇,窜出敞开的大门,她可以听见谷仓内可怜牲口的哀嚎,驴鸣、马嘶,人的惨叫。她咬紧牙关,冲了进去,身子压低,因为底下的烟没那么浓。

一只驴子困在大火之中,惊恐又痛苦地惨嚎,她闻到驴毛烧焦的臭味。屋顶也烧起来了,着火的木板和干草支离破碎,纷纷落下。艾莉亚伸手捂住口鼻,虽然因为浓烟的关系,她看不到马车,却可听见尖牙的狂叫,于是她朝声音的来源爬去。

很快,大车轮出现在眼前。尖牙死命一扯铁链,马车整个跳将起来,移动了半尺。贾昆发现了她,但此刻四周已热得难以呼吸,遑论说话。她把斧头抛进车里,罗尔杰接住后高举过头,被烟灰染黑的汗水像小河般流下他无鼻的脸。艾莉亚边跑边咳,她听见斧头穿木的声音,一下接一下,没过多久,传来一声轰然巨响,碎木飞溅,马车底部完全裂开。

艾莉亚翻个筋斗,滚入通道,掉了五尺落地。嘴里都是泥土,但她一点也不在乎,味道不错,泥土、水流、虫子和生命的味道。地底的空气阴凉而幽暗,地上惟有血腥杀戮、红色烈焰、呛人黑烟,以及人畜濒死的惨叫。她挪动腰带,使缝衣针不妨碍行动,接着开始爬。爬下十来尺,背后传来巨响,有如庞然怪兽的咆哮,接着一团热气和黑烟从身后呼地涌至,其味彷如地狱。艾莉亚屏住呼吸,亲吻地道的泥土,痛哭失声。究竟为谁,她自己也不清楚。

第十五章 提利昂

太后没性子等瓦里斯,“叛国已是罪不容诛。”她怒气冲天地宣布,“而这根本是下三滥的恶棍行径,我用不着那个装腔作势的太监来教我如何处置恶棍。”

提利昂从姐姐手中接过信,互相比对了一下,信的内容完全相同,只是出自不同人之手。

“头一封由史铎克渥斯堡的法兰肯学士收到,”派席尔大学士解释,“第二封则是寄给盖尔斯大人的。”

小指头捻捻胡须,“史坦尼斯连他们都寄,那不用说,七大王国里每家贵族肯定都有一份。”

“我要把这些信通通烧掉,一封也不留。”瑟曦表示,“绝不能让任何一点风声传到我儿子或是我父亲的耳中。”

“我看老爸而今听到的只怕不是一点风声而已,”提利昂冷冷地说,“想必史坦尼斯早就派了鸟去凯岩城和赫伦堡。至于把信烧掉,有什么意义呢?正所谓覆水难收,寄出去的信已经收不回来,何况说实话,信里写的其实也没那么糟。”

瑟曦转身,睁大那双碧眼怒视他,“你到底有没有脑筋?你有没有看他写了些什么?他称我儿子为‘男童乔佛里’,还竟敢指控我乱伦、通奸和叛国!”

难道他说错了吗?瑟曦明知这些指控完全属实,却依旧作气如此,真叫人大开眼界。倘若我们打输了这场仗,她应该转行去演戏,她实在很有天分。“史坦尼斯需要藉口来使他的叛乱合法化,你指望他写什么?‘乔佛里王子乃我长兄之嫡子和合法继承人,我将起兵与之争夺王位’?”

“我绝不许别人骂我娼妇!”

干嘛呀,姐姐,他可没说詹姆付你钱呢。提利昂作势读信,看到一些琐碎的文句……“奉承真主明光照耀,”他念道,“真是奇怪的措辞。”

派席尔清清喉咙,“这句话时常在自由贸易城邦的书信和文件中出现,它的意思嘛,就类似‘写于诸神见证之下’,这里的‘真主’指的是红袍僧信奉的神。我相信这是他们的习惯用法。”

“记得前几年瓦里斯说,赛丽丝夫人似乎着了红袍僧的道。”小指头提醒他们。

提利昂弹弹信纸,“看来她老公也有样学样了。我们正可以利用这点来对付他,就请总主教当众揭露史坦尼斯背弃正道诸神和合法国王的劣……”

“好好好,”太后不耐烦地说,“但我们先得阻止这龌龊东西继续散播,发布谕令,谁敢说起乱伦,或指称小乔为私生子,就把谁的舌头拔掉。”

“明智之举。”派席尔国师点头,学士颈链随之晃动。

“根本是乱来,”提利昂叹口气,“拔下一个人的舌头,非但不能证明他是骗子,反而让全世界知道你有多害怕他想说的话。”

“那你倒是说说看,我们该怎么做?”姐姐质问。

“什么也别做,由他们去说,过不多久自然烟消云散。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会把这事当成他们为夺权篡位所编造出的拙劣藉口。史坦尼斯可有证据?明明就是空穴来风,他上那儿找证据?”提利昂朝姐姐露出他最甜美的笑容。

“话是没错,”她不得不说,“可……”

“陛下,您弟弟说得没错,”培提尔·贝里席十指交搭,“假如我们试图制止谣言,只会显得真有其事,还不如嗤之以鼻,反正不过是个可笑的谎言。同时呢,我们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瑟曦打量了他一眼,“怎么个还治其人之身?”

“编个同样性质,但更易取信于人的故事。史坦尼斯大人自结婚以来,大半时间都离他妻子远远的。我不怪他,换我娶了赛丽丝当老婆,也会这么做。不过呢,假如我们宣传她的女儿其实是和野男人偷生,而史坦尼斯戴了绿帽,您想想看……对于主子的种种丑闻,老百姓向来乐于采信,更何况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种心高气傲又严酷无情的主子。”

“他从不受百姓爱戴,没错,”瑟曦沉吟半晌,“所以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回敬他,嗯,这主意不错。我们该把谁说成赛丽丝夫人的情夫?记得她有两个兄弟,还有个伯伯一直跟着她待在龙石岛……”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是她的代理城主。”提利昂虽然极不愿意承认,却不得不同意小指头计谋可行。史坦尼斯纵然疏远妻子,但只要事关名誉,他就像只刺猬一般敏感,况且他天性多疑。如果能在他和佛罗伦家族之间种下猜忌的种子,对他们有利无害。“我听说他们的女儿生了对佛罗伦家的耳朵。”

小指头慵懒地摆摆手,“有位里斯的贸易使节曾跟我说:”大人哪,史坦尼斯公爵一定非常疼爱他的女儿,瞧他在龙石岛的城墙上为她树立了几百座雕像。‘’哎,大人,‘我只好回答,’那都是石像鬼啊。‘“他笑了笑,”亚赛尔爵士固然可以充当希琳的父亲,但据我的经验,越是离奇古怪的故事,越容易口耳相传。史坦尼斯不是有个头脑简单、脸带刺青、样子特别畸形的弄臣吗?“

派席尔大学士一脸骇然,张大了嘴,“您该不会暗示赛丽丝夫人跟一个傻子私通吧?”

“也只有傻子想跟赛丽丝·佛罗伦上床。”小指头道,“势必补丁脸让她联想起了史坦尼斯。而且啊,最好的谎言里面往往会隐藏少许事实,足以令听者生疑。你瞧,这个傻子对公主死心塌地,和这小女生是形影不离,就连他们看起来也有几分神似,希琳不也一脸杂斑,半边麻木嘛?”

这下派席尔糊涂了,“但那是灰鳞病留下的后遗症,可怜的孩子,那场病小时候差点要了她的命啊。”

“我比较喜欢我的说法,”小指头道,“相信老百姓也会同意。知道吗?他们还相信女人怀孕时若是吃了兔肉,生出的孩子就会长耳朵呢。”

瑟曦露出她通常只留给詹姆的微笑,“培提尔大人,您真是坏到骨子里了。”

“多谢夸奖,太后陛下。”

“您说谎的本领果真炉火纯青。”提利昂补上一句,话中却没瑟曦那份热情。这家伙远比我所知的危险,他心想。

小指头睁着他那双灰绿眸子,对上侏儒大小不一的眼睛,脸上神色没有丝毫不安。“我们都有些与生俱来的本事,大人。”

太后完全陶醉于复仇计划中,根本没注意两人的交流。“老婆跟弱智的弄臣出轨!这样史坦尼斯肯定成为全国上下的笑柄。”

“故事可不能由我们来讲,”提利昂道,“否则便像编造的谎言。”虽然事情的真假并不重要。

小指头再度提出解答,“妓女喜欢说人长短,而我手上正好有几间妓院。至于酒馆旅店之类,相信瓦里斯一定可以把谣言散播出去。”

“说到瓦里斯,”瑟曦皱眉,“他人在哪里?”

“太后陛下,我也一直纳闷。”

“八爪蜘蛛日夜编织他的秘密网络,”派席尔煞有介事地说,“诸位大人,我不信任这个人。”

“他可是常说您好话呢。”提利昂推开椅子,站了起来。事实上,他对太监的行动心知肚明,但不能让其他重臣知晓。“诸位大人,请容我先行告退,我还有事要忙。”

瑟曦立刻起疑,“国王的事?”

“就不劳你操心了。”

“不行,我必须知道。”

“干吗不让我给你个惊喜呢?”提利昂道,“我正为乔佛里操办礼物。一条小链子而已。”

“他要链子做什么?他的金链银链多得戴不完,你莫非异想天开,打算藉此收买乔佛里的心——”

“哎呀,何必呢?他的心是我的,就好比我的心是他的一样。而这条链子,相信有朝一日他定会格外珍惜。”他鞠个躬,摇摇摆摆走出门去。

波隆候在议事厅外,准备护送他回首相塔。“铁匠们都在会客室,等候你大驾光临。”他们一边走过内庭,他一边说。

“等候我大驾光临?波隆,这句话我喜欢,你开口越来越像个朝廷命官了,接下来就要下跪接旨啰?”

“操你,侏儒。”

“哎,那是雪伊的活儿。”提利昂听见坦妲伯爵夫人从螺旋梯顶端亲切地呼唤他的名字,便假装没注意,摆动双脚走得更快。“去把轿子准备好,事情办完我就出城。”两名月人部众守在门口,提利昂愉快地问候他们,接着想到要爬楼梯回卧房,不禁皱起眉头,每次爬这一大段路,总令他双脚酸痛。

卧室里,一名十二岁男孩正把衣服摊在床上,这是他的侍从。波德瑞克·派恩生性过于羞涩,以致于做事总有些鬼祟的模样。提利昂始终怀疑父亲之所以把这孩子交给他,根本是个恶意的玩笑。

“大人,这是您的衣服,”提利昂一进门,男孩便垂下眼睛,视线盯着他的鞋子,嗫嚅着说。波德就是没办法鼓起勇气直视你。“待会儿接见客人要穿。还有您的项链,首相项链。”

“很好,过来帮我穿衣服。”外衣是黑天鹅绒料子,上面辍满了狮头形状的金色饰扣,那条项链则用只只实心金手串连而成,手指与手腕相扣。波德又为他披上一件深红的丝质金边披风,样式特别为他裁制,若给一般人穿,大概只能算短披风。

首相的私人会客室比国王的小得多,自然更无法与王座厅相提并论,但提利昂喜欢其中的密尔地毯,墙壁上的挂饰,以及某种私密的氛围。他刚进门,总管便喊:“恭迎国王之手提利昂·兰尼斯特大人!”他也喜欢这种感觉。波隆聚集的这群铁匠、武器师和五金商人一听纷纷跪下。

他爬上金色圆窗下的那张高位,示意他们起身,“各位师傅,我知你们事务繁忙,所以也不多废话。波德,麻烦你。”男孩递来一个帆布袋,提利昂拉开束带,将袋子里的东西倒出,金属在毛毯上发出模糊的“咚”地一声。“这是我吩咐城堡的锻工所打造的,类似的东西,我还要一千个。”

一名铁匠弯身仔细检视:三节粗大的钢链,彼此扭在一起。“非常刚硬的链子。”

“刚硬是刚硬,可惜太短。”侏儒答道,“跟我有点像。我要的成品比这长很多。对了,你叫什么?”

“回大人,大家叫我‘铁肚子’。”这名铁匠个子不高,长得十分粗壮,身穿普通的羊毛和皮衣,但那双臂膀粗得和牛脖子一样。

“我要君临城里每一家铁铺都着手打造这种链子,然后串起来,其他工作统统放下;我要所有懂得打铁的人都投入这件工作,不管有没有出师,是不是学徒。当我骑马经过钢铁街,我希望听到铁锤日夜不停地敲打。我还需要一个人,一个能干的人,来负责监督这件事。铁肚子师傅,你认为你是这样的人吗?”

“就算我愿意吧,大人,可太后要的那些盔甲和刀剑怎么办呢?”

另一个铁匠说话了:“太后陛下命令我们加紧制造盔甲刀斧,为数庞大,据说要给新募的金袍军用,大人。”

“那个不急,”提利昂说,“先把链子做好。”

“大人,求您原谅,可太后陛下说:谁要不能如期完工,就把谁双手打烂。”这位紧张的铁匠续道,“而且是用他自个儿的铁砧打烂哪,这是陛下的旨意。”

瑟曦,真有你的,想尽一切办法让老百姓爱戴我们啊?“这种事不会发生,我向你保证。”

“况且最近铁价越来越高,”铁肚子表示,“锻造这条链子需要大量生铁,以及拿来烧火的焦炭。”

“需要多少钱,只管找贝里席大人。”提利昂许下承诺,暗自希望小指头别让他失望。“此外,我会命令都城守备队协助你们搜寻生铁,倘若必要,把城里每一只马蹄铁都溶掉也行。”

这时有个年纪稍长的人走上前来,他穿着华丽的银边锦缎外衣,外罩一件狐毛披风。他跪下来,仔细检视提利昂倒在地上的粗大钢链。“大人,”他沉重地宣布,“这充其量只能算粗活,毫无技艺可言,交给那些打打蹄铁、做做茶壶的寻常铁匠当然没问题,但我是个盔甲大师。大人您别嫌我自大,可这不是我们做的活。我们打出的宝剑削铁如泥,造出的铠甲般配天神,我们不做这种东西。”

提利昂歪头,用他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好好打量了对方一番。“盔甲大师,请问您尊姓大名?”

“回大人,小的名叫沙罗利恩。假如首相大人乐意,小人无比荣幸为您打造一套符合您家族和官职的铠甲。”旁边两个铁匠听罢冷笑两声,但沙罗利恩浑然不觉地继续,“一套鳞甲,您觉得怎么样?鳞片镀上金,亮得像太阳,铠甲本身则漆上代表兰尼斯特家族的深红彩釉。头盔的话,我建议做成恶魔头的形状,外加两根长金角,等您骑马上战场,敌人看了保管落荒而逃。”

恶魔的头?提利昂懊恼地想,别人都把我当成什么了?“沙罗利恩师傅,我打算就坐在这张椅子上指挥战局,而我要的是精制铁链,不是头上长角。所以我这样说吧:您要么做铁链,要么戴铁链,何去何从您自己挑。”说完他站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

波隆带着一群骑马的黑耳部众守在大门口的轿子边,“怎么走我告诉你了,”提利昂对他说,并让对方扶自己一把。他已经竭尽所能地喂养这个饥饿的城市——他调走几百名建筑投石机的木匠,令他们修造渔船,同时开放御林,供任何敢于渡河的猎人狩猎,甚至派金袍军前往西、南两面征集食物——然而不论他骑马走到哪里,所见依旧是充满控诉和怨怒的眼神。好在轿子的廉幕为他挡下这一切,也让他有思考的余裕。

他们沿着曲折的夜影巷缓缓而行,朝伊耿高丘的坡脚前进。提利昂回顾起朝会的情形,姐姐被怒意所蒙蔽,忽略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书信的重点。既然他手中没有证据,所有的指控自然都无足轻重,真正值得注意的却是他自称国王。这下蓝礼会作何感想?他们总不能并肩挤在铁王座上吧。

他漫不经心地将布幕拉开几寸,向外窥视街景。波隆在前开路,黑耳部众随侍轿子两侧,颈间挂着可怖的人耳项链。他看着路旁民众注视自己,便试图猜测哪些人是眼线,藉此自娱。表面上可疑的却往往清白,我应该提防那些看起来无辜的人,他暗自决定。

他的目的地远在雷妮丝丘陵之后,街道又十分拥挤,所以走了近一个小时轿子方才摇晃着停下。提利昂原本打着瞌睡,但坐轿动作一停,他随即惊醒,揉揉惺忪睡眼,让波隆把他扶下来。

这栋房有两层,一楼是石材建筑,二楼则以木头建成,建筑物的一角拔起一座圆形塔楼。这房子许多窗户都镶了铅,大门上挂着一盏外表华丽、以深红玻璃装饰的镀金球型灯笼。

“原来是妓院,”波隆说,“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来妓院做什么?”

佣兵大笑,“有了雪伊还不够?”

“以营妓的标准而言,她算是够了,不过我现下人不在军中。常言道:人小胃口大,听说这里的女人连国王都迷得住。”

“那小鬼年纪够大?”

“我指的不是乔佛里,是劳勃。从前他最喜欢这间妓院。”话说回来,乔佛里也差不多到了这个年纪,这可有意思了。“你和黑耳部的人想来点乐子的话,尽管自便,但我有言在先,莎塔雅这家店索价不斐,这条街上随便那家都比这里便宜。总之你留个人在这里等我,到时候他要有办法把其他人都找到。”

波隆点点头,“没问题。”黑耳部众个个嘿嘿直笑。

进了门,一位身穿宽松丝衣的高大女人正等着他,她的皮肤色如黑檀,眼睛则是檀香木的颜色。“我是莎塔雅,”她深深一鞠躬,唱道,“您就是——”

“咱们别谈这个,名字是危险的东西。”空气中充满异国香料的气味,脚下的马赛克地板则是一幅描绘两女交欢的图案。“你这里很漂亮。”

“这是我致力追求的目标,很高兴首相大人喜欢。”她的声音有如流动的琥珀,掺杂了几许盛夏群岛的口音。

“头衔也同样危险。”提利昂警告她,“叫几个女孩出来给我瞧瞧。”

“乐意之至,您会发现她们个个温柔美丽,精通各种爱欲之术。”她优雅地旋身开步,提利昂费力摆动只有她一半长度的腿脚,紧随其后。

他们走到一个装饰华丽的密尔屏风后面,暗暗向外窥探。屏风上雕刻了奇花异草,以及梦寐闺女的图案。妓院大厅里有个老人正以笛子吹奏轻快的乐曲。一个留着紫色胡须,喝得醉醺醺的泰洛西人坐在摆满靠垫的壁龛里,爱抚膝上体态丰满的少女。他已经解开了她的上衣蕾丝,正拿杯子往她胸部倒酒,然后用舌头舔净。另有两个女孩坐在镶铅玻璃窗下玩瓦片棋,其中生雀斑的那位有一头蜂蜜色秀发,发际戴着蓝色花环;另一个皮肤平滑柔顺,有如磨亮的黑玉,生着一双深色大眼,以及小巧而尖挺的乳房。她们穿的宽松丝衣用珠子串成的饰带系在腰间,阳光从彩色玻璃窗流泄进屋,透过轻薄罗衫,勾勒出她们年轻曼妙的胴体曲线。提利昂顿时觉得胯下一阵肿胀。“如您不嫌弃,我推荐那位黑皮肤的女孩。”莎塔雅说。

“她好年轻。”

“大人,她已经十六岁了。”

给乔佛里正好,他想起波隆刚才的话,不禁这么想。提利昂的第一次年纪更小,他还记得头一次脱下她衣服时她那羞涩的模样。她有一头黑亮长发,还有能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的蓝眼睛,而他果真如此。这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侏儒,你真是个无可救药的笨蛋。“这女孩……从你家乡得来?”

“大人,我的女儿体内虽流着盛夏国度的血液,却是在君临出生。”想必他的讶异形现于色,莎塔雅又续道,“我的民族认为在青楼卖笑并非羞耻之事,在盛夏群岛,娴于床第技艺者受人敬重。许多贵族男女在春思来潮之后,便会进入花门柳户服侍数年,藉以荣耀天上诸神。”

“这与天上诸神何干?”

“我们的肉体和灵魂都拜天上诸神所赐,不是吗?他们赐给我们声音,好让我们藉由歌唱表示崇敬;他们赐给我们双手,好让我们通过劳动兴建庙宇;他们也赐给我们欲望,好让我们透过交合尊荣神灵。”

“记得提醒我将此话转告总主教,”提利昂道,“倘若那话儿也能做礼拜,想必我也是个虔诚之人。”他摆摆手,“我很乐意采纳你的选择。”

“我这就去把女儿叫来,请这边走。”

女孩在楼梯口与他相见,她比雪伊高,但比她母亲稍矮。她得跪下来,提利昂才能亲到她。“我名叫爱拉雅雅。”和母亲不同,她只有极轻微的异国口音。“大人,请随我来。”她牵起他的手,走上两段阶梯,再穿越一个宽敞厅堂。两旁是众多紧闭的门扉,一扇门后传来欢愉的喘气与尖叫,另一扇门内则是嘻笑和低语。提利昂的那话儿硬了起来,紧紧贴上裤子。再这样下去可面子不保了,他一边想,一边随爱拉雅雅步上另一座楼梯,来到角楼房间。这里只有一扇门,爱拉雅雅领他进去,然后锁上。房里有一张帷幕笼罩的大床,一个高大的衣橱(上面雕饰着香艳火辣的图案),以及一扇窄窗,玻璃镶铅,绘成红黄钻石形态。

“爱拉雅雅,你真是漂亮,”两人独处后,提利昂对她说,“从头到脚,你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令人惊艳,可是呢,如今你最吸引我的部位,却是你的舌头。”

“大人,我的舌头被调教得很好,从小就学会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时候不该用。”

“很好,”提利昂微微一笑,“接下来我们做什么?你可有什么好提议?”

“有的,”她说,“大人只需打开衣橱,便能找到想要的东西。”

提利昂轻轻吻了吻她的手,然后爬进空旷的衣橱,爱拉雅雅则在身后把橱门关上。他伸手在黑暗中摸索,寻找衣橱后的壁板,板子在他手下开始移动,然后整个被推到一旁。墙壁后空空的漆黑一片,但经过一阵试探,终于摸到了金属。于是他一手握住铁梯,一边用脚找到下面一级,开始往下爬。直到深入街道的地底后,原本垂直的井状甬道方才变为倾斜的泥土隧道,瓦里斯手持蜡烛,正在那里等他。

这个瓦里斯和原本那个他判若两人,他脸上有疤,头戴有刺钢盔,露出一小撮黑色胡茬,硬皮背心外套了锁甲,腰际系着匕首和短剑。“大人,莎塔雅的妓院您可满意?”

“满意极了。”提利昂表示,“你确定这女人值得信赖?”

“大人啊,在这个变幻莫测,诡谲难料的世界上,我什么都不敢确定。不过呢,莎塔雅对太后素无好感,她也知道之所以能除去亚拉尔·狄姆这个讨厌鬼,全是拜您所赐。我们走吧?”他迈开步伐朝隧道远端走去。

他连走路的方式都变了,提利昂察觉。瓦里斯浑身散发着劣酒和大蒜的味道,而非平日的薰衣草香。“我挺喜欢你这套新行头,”途中提利昂开口道。

“我的工作不允许我在大批骑士簇拥下穿越大街小巷,所以每次出城,我便扮成不同的身份,如此才能活得长久,继续为您效力。”

“我瞧皮衣挺适合你,下次你就该穿这身上朝。”

“大人,恐怕令姐不同意。”

“老姐会吓得尿裤子。”他在黑暗中微笑,“照我沿路看来,她的眼线没跟住我。”

“大人,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令姐的手下多半也是我的人,只是她不知道罢了。若是他们笨手笨脚,被人发现,我可不会喜欢。”

“哎,若是这么憋住一身欲火,大费周章地爬过衣橱,结果半点用也没有,我也不会喜欢。”

“决不会没用。”瓦里斯向他保证,“他们的确知道你在这里,至于会不会有人大胆到装成恩客,闯进莎塔雅的妓院里来,我虽不敢说,但小心谨慎总是没错。”

“这妓院怎么刚好有个秘密通道?”

“通道是另一位首相挖的,因为自重身份,他不愿光明正大地来这里。对于这个通道,莎塔雅可是守口如瓶。”

“可你却知道。”

“小小鸟儿总往黑暗的通道里飞嘛。小心,楼梯陡着呢。”

他们从一间马厩后的暗门走出,大约在雷妮丝丘陵下穿越了三条街的距离。提利昂把门轰地一声关上,栏里有匹马嘶鸣开来。瓦里斯吹熄蜡烛,将其放上梁架。提利昂环顾四周,马厩共有一头驴和三匹马。他跛着脚走到那匹花斑马旁,看了看马的牙齿。“这是匹老马,”他说,“只怕一跑就要断气。”

“它的确不是打仗的料,”瓦里斯答道,“但用来代步足矣,且不会引人注目。其他几匹也一样,至于那马厩小厮,他眼中所见,耳中所闻,都只有动物而已。”太监从墙上挂钉取下一件斗篷,斗篷是粗布织成,被太阳晒得褪了颜色,破旧不堪,惟有剪裁十分宽松。“希望您别嫌弃。”说着他为提利昂披上斗篷,将他从头到脚包裹住,还把兜帽拉下,让脸沉浸在阴影中。“一般而言,人只会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瓦里斯一边为他穿衣,一边说,“侏儒不像小孩那么寻常可见,所以他们眼中所见只是一个身穿旧斗篷的小男孩,骑着老爸的马,外出替他跑腿。话虽如此,您还是晚上来比较保险。”

“正和我意……往后一定采纳。此时此刻嘛,雪伊正等着我呢。”他把她安顿在君临东北角的一座大宅,房子筑有围墙,离海不远,可他不敢去那里探望她,生怕被人跟踪。

“您骑哪匹马?”

提利昂耸耸肩,“就这匹罢。”

“我来为您配鞍。”瓦里斯自挂钉上取下鞍辔。

提利昂整整厚重的斗篷,焦躁地踱步。“你错过了一场很热闹的会议,史坦尼斯似乎自立为王了。”

“我知道。”

“他指控我老姐和老哥乱伦通奸,真不明白他是打哪儿知晓的。”

“或许他读过什么书,又看到劳勃私生子的发色,就像奈德·史塔克,还有之前的琼恩·艾林一样。又或许有人告诉他啰。”太监的笑声不若他寻常的咯咯笑,而是一种更深沉、更粗嘎的声音。

“比如说,你这种人?”

“你怀疑我?不,不是我说的。”

“就算是你说的,你会承认吗?”

“不会,但我既已保守了秘密这么久,何必把它讲出去?欺君罔上不难,但要瞒过草丛里的蟋蟀和烟囱里的小小鸟儿,可没那么容易。更何况那些私生子就摆在那里,大家不都看得到?”

“劳勃的私生子?他们怎么回事?”

“就我所知,他生了八个。”瓦里斯一边摆弄鞍辔,一边说,“不管孩子的娘头发是古铜色、蜂蜜色、栗子色,还是奶油黄,生下的孩子发色全黑得跟乌鸦一样……敢情他们的运气也和乌鸦的消息差不多。你瞧,乔佛里、弥赛拉和托曼从令姐的肚子里蹦出来时,每个人的头发都金黄得像太阳,事实不就显而易见了吗?”

提利昂摇摇头。她只需为丈夫生一个孩子,便足以驱散谣言……但话说回来,那就不像瑟曦了。“不是你说的,那是谁?”

“想也知道,铁定是个叛徒嘛。”瓦里斯紧了紧马鞍的肚带。

“小指头?”

“这我可没说。”

提利昂让太监扶他上马,“瓦里斯大人,”他坐在马鞍上说,“有时候我觉得全君临城里,就属你算我最好的朋友,可有时候我又觉得你是我最可怕的敌人。”

“这可奇了,大人。咱们真是彼此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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