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只写一本书的三位作家
有人说,有些作家一辈子著作等身,非常了不起,像神一样。当然,一个人能写出很多作品也是一种本事。可在我看来,质量比数量更重要,有人一辈子只写一本书,却名垂千古。
比如司马迁,就写了一部《史记》,却被后人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早就青史留名了。还有蒲松龄,也是写了一部《聊斋志异》,成为了后世传阅的经典。
当然,一辈子只写一本书的作家还有不少,我就说一说你比较熟悉的三位。

第一位:安妮·弗兰克
安妮写了一本书叫《安妮日记》。这本书的开头很有意思,是安妮十三岁生日那天,收到了好多礼物,有书、有游戏工具,还有一个她最喜欢的——日记本。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这个本子会成为她后来两年多时间里唯一可以倾诉的朋友。
没过多久,因为德国纳粹开始抓捕犹太人,安妮一家不得不躲藏起来。她们躲在阿姆斯特丹一栋楼房的后部,一个被称作「密室」的地方。这一躲,就是两年。
在密室里的日子,是相当难熬的。白天,楼下的办公室有人上班,她们为了不被发现,连路都不敢走重了,必须蹑手蹑脚才行,窗帘也得拉得严严实实,一丝缝隙都不能露。
还有,他们不能用水,不能冲厕所,就连咳嗽都得憋着。安妮就在这个憋屈的、随时可能面临死亡威胁的地方,记录下了每天的生活。
她写了什么呢?她写了生活中的琐碎,比如大家一起剥豌豆,成百上千磅的豆子,剥得人头晕眼花。她写了跟妈妈的矛盾,她觉得妈妈不理解她,总是批评她,她还在日记里写下自己讨厌妈妈,只爱爸爸。这种青春期的叛逆,在封闭的环境里被无限放大了。

她还写了密室里其他人的众生相。有一个牙医叫杜塞尔,跟他同住一个房间,这人又固执又爱说教,两人还经常闹别扭。
还有范·丹恩一家,那两口子经常吵架,吵完了又和好。在这种压抑的环境下,人与人之间的摩擦是免不了的。
最打动人的,是安妮的成长。她在这个狭小的空石里恋爱了,对象是同样躲在那里的男孩彼得。她写了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写了他们俩躲在阁楼上,靠着打开的窗户,呼吸新鲜空气。
她还在这两年的时间里,不断地反省自己,想要成为一个作家,想要为世界做点什么。可惜,1944年8月,她们被发现了,警察闯了进来,把所有人都抓走了。这本日记,就停在了那里。
安妮写这本日记,不是为了出名,也不是为了给谁看,她是真的需要一个朋友,在那样的绝境里,人是会发疯的,她需要一个出口。
为什么她只写了这一本?原因很残酷,她被抓走后不久,就在集中营里去世了,那时她还不到十六岁,老天没给她时间写第二本。
可是我读的时候觉得,即使她活下来,这本日记也是无可替代的。这是一个少女在生死边缘对自己灵魂的记录。她是用生命在写,每一句话都是从心底里掏出来的。
第二位:玛格丽特·米切尔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写了一本书叫《飘》,也叫《乱世佳人》,这书的主角叫郝思嘉,不是那种讨人喜欢的乖乖女。故事一开始,她才十六岁,长得漂亮,家里有钱,是塔拉种植园的大小姐。
周围的小伙子,像塔尔顿家的双胞胎,都围着她转。可是她心里只装着一个叫卫希礼的男人。偏偏这个卫希礼要娶那个温温柔柔、毫不起眼的媚兰。思嘉气坏了,为了赌气,在野餐会上随随便便就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
结果没多久,战争就爆发了。查理病死了,思嘉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还生了一个孩子。她觉得生活没劲透了,直到亚特兰大被围攻,战火烧到了家门口。
这书最精彩的地方就在这里。战争把一切都毁了,思嘉这个原本娇滴滴的大小姐,硬是在战火纷飞中,拖着刚生完孩子、奄奄一息的媚兰,还有自己的孩子,逃回了老家塔拉庄园。
她本以为回家就有爸妈顶着,结果回家一看,母亲死了,父亲受刺激疯了,家里的钱没了,黑奴跑了,还要养活一大帮人。

她一下子就被逼到了绝境。为了活下去,她得下地⼲活,得去摘棉花。有个北方佬士兵闯进家里偷东西,她毫不手软,举枪就把他杀了,还从他身上翻出了钱和财物。她站在荒凉的田野里,手里攥着红土发誓,说上帝作证,她绝不再挨饿,哪怕去偷去抢,去杀人放火。
后来她为了保住庄园不被拍卖,去勾引本来是她妹妹男朋友的弗兰克,还抢过来结了婚。她做生意,开木材厂,哪怕全城的人都骂她掉钱眼里了,她也不在乎。
她这一辈子都在跟生活死磕,都在追求她以为自己爱的希礼。直到最后,当那个一直守在她身边、看透她却依然爱她的白瑞德要离开时,她才发现自己真正爱的是谁。可惜,那时候瑞德已经心灰意冷了。
为什么玛格丽特·米切尔只写了这一本?据说她写了十年,她把所有的劲都使完了。这本书太厚重了,它不只是一个爱情故事,也是对美国南方那个时代变迁的完整记录。
她还写出了一个女人在绝境中能爆发出的最大能量,写完这个,她觉得自己已经把想说的话都说尽了,这就是那种耗尽毕生心血的佳作。
第三位:艾米莉·勃朗特
艾米莉·勃朗特写的是家喻户晓的《呼啸山庄》。它讲的故事发生在英国荒凉的沼泽地上,呼啸山庄的老主人恩肖先生从利物浦带回来一个弃儿,取名希思克利夫,这孩子黑黑的,来历不明。
老主人的女儿凯瑟琳跟希思克利夫好得不行,两个人整天在荒原上疯跑,就像一个人的两个灵魂。可是家里的大儿子欣德利讨厌希思克利夫,把他贬到下人的位置,百般虐待。
后来,凯瑟琳虽然爱希思克利夫,但觉得嫁给他会降低身份,于是嫁给了邻居画眉田庄的林顿。希思克利夫气得离家出走,几年后他发财回来了,开始疯狂报复。
他不仅报复当初欺负他的欣德利,通过赌博夺走了呼啸山庄的产业,还报复抢走凯瑟琳的林顿家,还娶了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来折磨她。

凯瑟琳因为生孩子死了,希思克利夫就疯了。他在雪夜里呼唤凯瑟琳的鬼魂,他挖开凯瑟琳的坟墓,就为了死后能跟她躺在一起。他对凯瑟琳的女儿,还有欣德利的儿子哈顿,都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想让他们也尝尝自己受过的苦。
整本书都充满了那种暴风雨、荒原的狂风,还有死都要爱、死都要恨的激烈情感。最后,希思克利夫在一个雨夜死了,死的时候窗户开着,浑身湿透,脸上却带着诡异的笑容。人们传说看到他和凯瑟琳的鬼魂在荒原上游荡,终于在一起了。
艾米莉·勃朗特一辈子只写了这一本,是因为这像是她灵魂的一次爆发。她性格孤僻,一辈子没结过婚,也没怎么离开过家乡那片荒原,三十岁就去世了。
她却把自己对人性中最狂野、最原始那部分的理解,全都写在书里了。这本书就像是一首长长的诗,它是非现实的,是激情的产物。
这种作品,不是靠积累经验写出来的,而是靠燃烧生命写出来的。烧完了,人也就走了。这种天才般的创作,是不可能再有第二本的。
这三位作家虽然没有更多的作品问世,且都是年纪轻轻就不在人世了,即使年长一些的玛格丽特·米切尔,也不到50岁就去世了,但是她们留下的作品却是世界文学史的经典。
所以,一个作家不一定非要写很多书,能有一部流传于世,也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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